1、投标人持有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件。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且无其他在建项目。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是指:(略) 注:(略) 3、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拟派出专职安全员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拟派专职安全员是否存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以投标时提供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的《投标申请人声明》为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 6、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7、未被招标人列入拒绝参加本次投标单位名单。 8、投标人最近三年内(如投标截止之日为(略)年(略)月1日,近三年指(略)年(略)月1日至(略)年(略)月1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