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建港航工程有限公司甬港工驳(略)厂修项目
招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略)
二、招标方式:(略)
三、项目名称、招标内容、服务期限等
1.项目名称:(略)
2.招标内容:(略)
3.服务期限:(略)
4.最高限价:(略)
四、合格投标方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特定资格条件:(略)
3.投标方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方对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投标资格;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略)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方可访问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从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站(http:(略)
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略)
3.未取得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数字证书的投标方,投标前应先办理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及下载链接请至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查看。
4.招标文件售价:(略)
六、投标保证金:
1.金额:(略)
2.投标方应于(略)年(略)月3日(略)时前通过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汇入指定账户。
3.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保证金无效。
七、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方式(投标管家工具):(略)
八、开标时间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标将于(略)年(略)月5日(略)时(略)分在浙江海港阳光采购有限公司开评标室(地址:(略)
★1、本项目采用两步开标法,第一阶段先开启各投标人的“资审文件”及“商务技术标”,第二阶段待“资审文件”及“商务技术标”完成评审公布结果后,开启各投标人的“价格标”;
★2、各投标人提交的“资格文件”及“商务技术标”不得出现本项目的“价格标”内容及投标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三十分钟内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工具端—进入项目—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投标人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
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中标单位须在明确中标后、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缴入平台指定的集团账户(在“投标管家”工具中查看),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或平台公告。
九、联系方式
招标方:(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略)
CA咨询热线:(略)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宁波油港轮驳有限公司负责受理投诉的机构及其电话、邮编、通讯地址如下:(略)
宁波油港轮驳有限公司纪检室
电话:(略)
邮编:(略)
通讯地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