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宫市中水回用建设项目设计(项目名称)已由南宫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南宫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南宫市中水回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南审批投资审字【(略)】(略)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宫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南宫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略)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略)
3.1.3其他要求:(略)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略)-(略) (略):(略)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略)-(略) (略):(略)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平台 向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提出,联系人:(略)
(略).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略).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略).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略).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略).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南宫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邢台市南宫市凤凰路(略)号 | 地址: | 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略)号(略)层(略)号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张一泷 | 联系人: | 王恒 |
| 电话: | (略)-(略) | 电话: | (略)-(略)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zhongdingyurun@(略).com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 账号: | /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