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轨道交通三号线东延段、十一号线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及监测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市轨道交通三号线东延段、十一号线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及监测服务]项目 已由广东省发改委、广州市发改委以《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广州市轨道交通三号线东延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穗发改〔(略)〕(略)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粤发改交通函[(略)](略)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多元化融资 ,出资比例为三号线东延段(财政资金(略)%、多元化融资(略)%)、十一号线(财政资金(略)%、国内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略)%) ,招标人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工程建设地点:(略)
2.1.2工程建设规模:
(1)广州市轨道交通三号线东延段工程(番禺广场~海傍)线路全长9.(略)km,共设4座车站,其中换乘站1座,海傍站与四号线、规划八号线南延段换乘,全部为地下线。平均站间距2.(略)km,最大站间距3.(略)km(番禺客运站~广州新城西),最小站间距1.9km(广州新城西~金光大道)。本线设广州新城停车场一处,位于亚运大道南侧。
(2)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环线)呈环形线路。线路经由天河区、白云区、越秀区、荔湾区和海珠区。线路全长(略).2km,全部采用地下敷设方式,全线共设(略)座车站(其中员村、天河公园站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其中换乘站(略)座。设置车辆段一座,位于黄埔涌的南侧,利用原赤沙车辆段及其西侧地块进行扩建,新建主变电站3座分别为赤沙滘主变、天河公园主变、彩虹桥主变。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略)
2.3标段划分:
2.3.1划分为1个标段(签订2个合同)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1标 | 广州市轨道交通三号线东延段、十一号线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及监测服务]项目 | 招标范围:(略) |
2.4服务期限:(略)
2.5最高投标限价:(略)
标段名称 | 总投标限价(元) | 各线路项目名称 | 各线路投标限价(元) |
广州市轨道交通三号线东延段、十一号线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及监测服务]项目 | 5,(略),(略).(略) | 三号线东延段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服务及调查服务 | (略),(略).(略) |
十一号线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服务及调查服务 | 4,(略),(略).(略) |
2.6招标失败的情况
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重新组织招标;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备相应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验收调查能力。
3.1.1项目负责人具有生态环境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资格,工作单位为投标单位(附社保证明)。
3.1.2投标人自(略)年(略)月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轨道交通线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项目业绩。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技术服务合同或其他相关完工证明材料。
3.1.3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2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3 投标人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的主要检测内容:(略)
3.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之一,此《投标人声明》应同时作为投标函中资格审查资料的组成部分。
②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③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分别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B)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 年 (略) 月 (略) 日 (略) 时 (略) 分至 (略) 年 (略) 月 9 日 9时 (略)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略)
注:(略)
4.2 其他说明
4.2.1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2.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标段(免费提供),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9日9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略)
投标文件备用光盘/U盘递交时间:(略)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2 (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略)
7. 其他说明
7.1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略)
异议受理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7.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名称)办理好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方法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www.gzggzy.cn)(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略)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略)
地址:(略)
电话:(略)
招标监督机构:(略)
地址:(略)
电话:(略)
注:(略)
附件:
一、招标人声明
二、投标人声明
三、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略)年(略)月(略)日
附件一:
(招标人红头文件出具)
招标人声明
(本项目招标监管机构) :
我单位就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项作出如下声明:
一、本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
二、本项目在招标计划、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代表选派、资格预审结果、招标文件、中标结果等关键事项中,已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在监管过程中将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提供。
三、本次招标内容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内容相符。
四、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均依法编制,无违法内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都能参与本项目竞争,具有足够的竞争性。
五、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我单位未与潜在投标人或利害相关人串通,未直接或者间接向潜在投标人泄露重要技术参数等信息,工作人员不存在收受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我单位将严格拒绝存在出让投标资格、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行贿、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少放或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拖欠农民工工资、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等行为的投标人一段时间内参与我单位招标项目的投标。
我单位承诺,如上述声明与事实不符,由我单位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并自愿接受监督部门或机构的查处和公开通报。
(招标人公章)
年月日
附件二:
投标人声明(以批准的最新版本为准)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同时不出现其他不廉洁行为。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本公司自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填写具体年份)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略)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八、本公司承诺遵照《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企业、分包商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办法》规定,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发生不诚信行为,导致被广州地铁集团限制投标和限制合作的,。我司将放弃候选人、合同签订人资格。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略)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