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免费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中标人保证在接到通知1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
2.货物质保期不低于2年,时间自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免费保修期内,所有服务及配件全部免费。
3.供应商应提供全套、完整的书面技术资料,包括仪器说明书、操作手册、简单维修说明、图纸等。
4.售后服务1小时内响应,(略)小时维修到位,并在(略)小时内消除故障(不可抗力情况除外)。
5.消耗品和零配件供应及时,特殊情况下可提供备用机。
6.质保期后维保延续服务报价不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略)%,具体金额以双方协商确定的实际服务内容为准。
7.履约时间和地点:(略)
8.付款期限和方式:(略)
9.货物需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型号、数量及质量标准,并附有合格证明文件(如出厂检验报告、第三方检测证书)。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分支机构参与询价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文件且授权书载明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黑名单(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截图)。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作出声明)。
五、注意事项
1.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形式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相应损失。
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3.除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外,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六、报名资料要求
2.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
5.报价文件;
6.产品资料(彩页、实物照片、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如有);
7.承诺函(需响应询价公告全部内容)。
七、提交资料方式
1.文件提交方式:(略)
2.联系人:(略)
3.报名截止时间:(略)
附件:(略)
2.报名资料
深圳市坪山区中心医院
(略)年(略)月(略)日
附件2.报名资料(格式).doc
附件1.深圳市坪山区中心医院消防安防物资采购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