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拟申请单一来源釆购“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冷链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及运维服务”,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釆购项目名称以及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
(一)项目名称:(略)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1.运维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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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运维服务
(1)运维服务期内,供应商需提供紧急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提供7×(略)小时的驻场运维服务,正常情况下应在接到问题后的(略)分钟内给予处理,超过(略)分钟以上不能处理的问题,需报告采购人,若是采购人的原因,采购人将启动备用或应急方案为供应商提供保障,若是供应商的原因,采购人将配合供应商共同处理问题直至软硬件系统恢复正常;
(2)服务期内每6个月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不少于1次的现场巡检,供应商需提供巡检报告交采购人进行考核;
(3)提供远程协助服务支持;
(4)在服务考核期到后,采购人组成服务考核组对供应商在服务期内的服务进行考核,供应商应提供:(略)
2.新增设备
(1)若服务期内采购人增加冷链终端点位,按照不高于(略)元/台的价格向供应商直接采购,供应商提供设备需提供以下材料,否则不予验收:(略)
(2)供应商收取的年检费及维护费的标准为:(略)
(3)供应商需提供紧急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正常情况下应在接到问题后的(略)分钟内给予响应,2小时内给出解决方案,超过(略)小时无法解决问题的,应提供备用设备无偿给予采购人使用,直至问题解决为止。采购人对现场项目实施人员服务能力、服务态度、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项目实施达不到协商邀请书、响应文件、合同内容的要求,且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验收。
二、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一)申请的原因说明
1、项目连续性方面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冷链信息管理系统于(略)年招标采购,中标方为中移建设有限公司(软硬件系统制造商),该系统(略)年底投入使用,按合同约定,为期3年的维保服务到期,因冷链信息管理系统在医院日常诊疗工作中十分重要,离不了原厂家的售后服务。
本次采购是在原有服务的基础上,进行优化扩充以及日常维保,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能够更好满足服务配套的要求,更好的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2、成本效益方面
若继续选择中移建设有限公司进行系统升级,可延续使用现有软硬件系统,避免了重复投资。若更换供应商,新供应商可能因技术不兼容等问题,要对现系统进行大规模改造或更换,这将大幅增加采购成本。从成本效益角度考虑,继续与中移建设有限公司合作是更为经济合理的选择。
3、理由及相关说明
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略)〕(略)号)第二条第(一)款第6种情况:(略)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1、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略)
2、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地址:(略)
四、专家论证意见
1、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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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论证意见
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略)〕(略)号)第二条第(一)款第6种情况:(略)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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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