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攸县Y(略)莲塘坳镇新华村虎形段新修工程,项目业主为攸县莲塘坳镇新华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省财政补助资金和村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施工招标活动。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略)
2.2 建设地点:(略)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略)
2.4 工期要求:(略)
2.5 质量要求:(略)
2.6 保修要求:(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处于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且在有效期内;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略)
户名:(略)
开户银行:(略)
银行账号:(略)
请在银行回单备注栏注明“攸县Y(略)莲塘坳镇新华村虎形段新修工程”字样。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的,请于(略)年(略)月(略)日8时(略)分~(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携带下列资料复印件到湖南天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攸县分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②企业资质证书;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
⑤拟任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
⑥专职安全员的安全C证;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元,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所注明的时间地点反馈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投标人及时前来领取。
7.发布公告的媒体:(略)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略)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