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略)〕8号)、《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浙财预执〔(略)〕7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统一提供(略)年度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共性指标有关事项的函》(浙财函【(略)】(略)号)规定,决定就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略)年第二期公款竞争性存放开展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略)
二、招标项目编号:(略)
三、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存放金额 (万元) | 选择银行 (家) | 存放期限(年) | 资金分配及存放说明 |
1 |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第二期公款竞争性存放 | (略) | 5 | 1 | 1.按照本次招标结果排名顺序选择5家银行进行资金存放。其中:(略) 2.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存款使用顺序根据资金情况,先从第五名开始提取,第五名提取完所有金额后再从第四名提取,以此类推。 |
合计 | (略) | 5 | | |
本项目招标有效期壹年。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与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的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银行业金融机构。银行参与投标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杭州市区设有分支机构;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3.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4.每家银行只能有一个主体参与投标,允许以省分行或者省分行授权支行为投标主体。省内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参与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可统一以浙江农商联合银行为投标主体。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时间:(略)
(二)报名方式:(略)
(三)标书售价:(略)
六、投标截止时间:(略)
七、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地点:(略)
备注:(略)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略)
地点:(略)
九、其他说明:
(一)投标人应在投标报名前提交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略)
(二)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网上电子投标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略)
(三)如有疑问,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略)
十、业务咨询:
招标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业务联系人:(略)
联系方法:(略)
招标代理机构质疑联系人:(略)
联系方法:(略)
质疑邮箱:(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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