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环境与生物材料交叉技术创新中心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环境与生物材料交叉技术创新中心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教育部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教发函〔(略)〕(略)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西南交通大学 ,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略)% ,招标人为 西南交通大学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教育部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教发函〔(略)〕(略)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恒德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规模及投资额:(略) 2.3计划工期:(略) 2.4 招标范围:(略) 2.4.1设计部分:(略) 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行业规范、标准要求。原则上施工图设计仅为初步设计图纸基础上的专项设计和深化设计,重大变更、重要参数调整、主要材料调整等必须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包括但不限于以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为依据进行深化设计,完成施工图编制、专项方案深化设计(含发包人指定房间精装修设计)、专业性深化设计等,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发包人审查同意后送审,并主导完成施工图报审及审查合格证明办理,依据图审后的施工图编制施工图预算; 为发包人提供相关服务(现场设计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设计变更、中间验收、竣工验收、配合并联验收及产权测绘备案等)等为完成本工程建设的所有设计全过程服务工作。 2.4.2.施工部分:(略) 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具体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清单、税金等完成本工程及保修期所需的一切费用及风险金的价格体现。同时,由发包人确认并且通过图纸审查后的施工图、深化审核后的施工图预算和变更(含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和签证等)全部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所有工程 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4.3.其他范围:(略) ①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和限额结算。 ②承包人须完成本项目验收、竣工图编制、备案、审查、办证等相关手续,环保、消防、绿化、节能、人防、防雷、规划、地震评估、档案移交及竣工验收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③本项目是交钥匙工程,在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已明确或虽未明确但已隐含在内的工作内容都必须充分考虑。本工程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合同约定所要求完成的一切工作,还包括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或根据实际情况可推断出为完成一个完整工程所需要的全部工作。 主导完成本项目须发生的相关工程报建、验收、竣工图编制、备案、审查、办证等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略) 2.4.4其他:(略) 2.4.5.标段划分:(略)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略) 3.1.2业绩要求:(略) (略); 设计业绩要求:(略) (略); 施工业绩要求:(略)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略)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略)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略)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略);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略)年(略)月(略)日 开始登陆:(略)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略)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电子邮件:(略) 网 址:(略) 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电子邮件:(略) 网 址:(略) 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 (略)年(略)月(略)日 注:(略)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相关资料下载: - 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环境与生物材料交叉技术创新中心的招标文件.zb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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