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政府批准,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龙港分局(出让人)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出让 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容积率 | 出让 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地块1 | 龙盘路与龙腾街交叉口东南侧,东临茨山河A-(略)-(略)地块 | (略).(略)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1<容积率(地上)≤1.8,容积率(地下)≤1.0 | 住宅用地(略)年、商业用地(略)年 | (略) | 商住比不超过5%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到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龙港分局规划和利用确权股获取。
五、申请人可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到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龙港分局规划和利用确权股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或以本地银行保函方式代替现金交纳土地竞买保证金方式。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或提供《土地竞买保证金保函》的时间,截止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挂牌时间为(略)年(略)月8日9时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地点为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龙港分局九楼土地交易接待大厅。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联 系 人:(略)
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龙港分局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