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编号:(略)
东莞市长安镇招投标服务所受涌头股份经济联合社委托,将对位于长安镇涌头社区东黎街(略)号的所有权出让进行竞投,欢迎有意者前来竞投。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 资产编号 | 资产性质 | 交易面积 | 出租或租赁年限 | 交易底价 | 加价幅度 | 保证金 | 资产地址 |
| (略) | 非经营性资产 | 0平方米 | 1日 | (略),(略)元/一次性 | (略)元/一次性 | (略),(略)元 | 长安镇涌头社区东黎街(略)号 |
二、资产的使用范围:(略)
三、行业要求:(略)
四、竞投单位准入条件
无
竞投意向人报名参加竞投前应仔细阅读标的物交易公告,并特别注意确保符合交易公告列明的竞投人资格要求。(符合准入条件才能竞投。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不能参加。)竞投后经镇街招投标服务所协助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的初步竞得人,取消竞得资格,已交纳保证金归业主所有。
本项目不接受纳入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警示名单的意向人竞投报名。
五、本次项目采用网上竞投方式竞投,按照总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竞投意向人请通过交易系统( https:(略)
六、申请时间及交易保证金缴纳
竞投意向人,请于 (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 前通过交易系统(https:(略)
七、竞投意向人报名条件:
(一)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公章(以企业名义竞投的须提供);(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与复印件(如有须提供);(三)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个人名义竞投的须提供);(四)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五)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网上竞价交易采取先竞价后审核竞投资格的方式。网上竞价结束后,镇街招投标服务所协助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后,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与业主单位签订成交合同。对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的竞投人,取消中标资格,并由网上交易平台重新组织交易。
八、看样时间
业主组织看样时间为:(略)
九、公示时间
本交易公告公示时间为:(略)
十、竞投时间
竞投人请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报价。本次交易竞投时间为:(略)
十一、初步竞得人审核资料时间
初步竞得人需在(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前提交审核材料。
十二、合同签订时间
初步竞得人/底价交易意向人需在资格审核通过完成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十三、初步竞得人保证金说明
此项目初步竞得人保证金处理方式分为以下4种情况,处理方式均由项目委托方设定:
(一)项目正常成交且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初步竞得人保证金处理方式为转业主指定账户。
(二)初步竞得人资格审查不通过且发布终止公告,初步竞得人保证金处理方式为转业主指定账户。
(三)初步竞得人弃标且发布弃标公告,初步竞得人保证金处理方式为转业主指定账户。
(四)项目终止,初步竞得人保证金处理方式为退还保证金。若已符合初步竞得人保证金处理方式(一)、(二)、(三)处理条件的,则不再执行方式(四)。
十四、其它信息
竞价结束产生初步竞得人时,经镇街招投标服务所协助审核确认竞投资格后,未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将原路退回,初步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将转至业主单位指定账户或原路退回。
标的物无人竞投的,将由镇街招投标服务所重新组织公开交易,具体交易信息将另行公告。
1、由于车辆已停止使用一段时间,车辆或有配件不齐整,双方确认以现场看样的实物为最终交易品,如受让方未在投标前到现场看样的,中标后视为同意以现场看样的实物为最终交易品,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和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2、本次交易价款不包含开具发票的税金、车辆过户费、检测费、工本费等因转让产生的所有费用,前述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车辆按现状交付,若因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因素,或因车辆本身未达当地过户政策标准(如排放标准、使用年限)导致无法办理过户的,本次交易取消,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3、由于车辆已停止使用一段时间,交易时车辆无有效保险。受让方需在双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书》(略)小时内办理车辆交强险及必要商业保险,此期间若车辆发生损坏、丢失或引发事故,相关责任与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4、该车辆的原购车发票已遗失,出让方无法提供。双方确认,购车发票遗失不影响本次车辆所有权转让的效力;受让方需自行承担因发票缺失可能导致的后续过户流程延迟、需额外补充证明材料等风险,出让方仅配合提供现有可提供的权属证明(如行驶证)。5、竞得方须在签订交易合同且全额付清交易款项后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物的拆卸及全部接收工作(包括现场清理)。逾期未完成的,出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已收款项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场地占用费及损失由竞得方承担。6、 本次交易仅提供收据作为交易凭证,不另行开具发票,中标方对此无异议且不得以此为由主张交易无效或要求补偿。7、该车辆目前未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即无法通过年审),且暂不具备办理年审合格的条件。交易后,车辆年审的办理责任、所需费用(如维修、检测费)及因未通过年审导致的上路限制、行政处罚等全部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出让方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五、终次报价
无
十六、联系方式
集体经济组织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交易服务机构:(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东莞市长安镇招投标服务所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