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转让标的具体情况以实地勘验为准,受让方需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最终交接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成交后不因数量、质量变化等因素调整成交价格。 2、受让方在拉运过程中,需服从转让方及及相关部门的管理;拉运完毕后,须按照转让方要求对清运现场进行平复,并对现场垃圾进行清理,拉运、垃圾清理、现场平复等产生的相关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3、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本公告披露的照片及相关数据均为转让方提供,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勘验时实际情况为准。请意向受让方勘验时仔细验证,做好对标的拍照、摄像等记录。 4、标的勘验时间为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略)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需先按照最终成交单价×(略).(略)立方米(预估方量)所得金额向中心指定账户交纳预付交易价款,最终方量以转、受让双方现场测量为准,最终价款由中心于收到转、受让双方共同出具的记载有实际测量方量的《资产移交确认书》后按照多退少补与受让方进行结算。如实际测量方量超出预估方量,最终受让方须按转让方要求的金额补交预付货款到中心指定账户后方可继续交接;如预估方量超出实际测量方量,中心在收到转、受让双方共同出具的《资产移交确认书》后将超出部分金额无息退还至受让方指定账户。 6、中心根据最终成交单价×预估方量所得金额为基数预收取受让方服务费,最终服务费按转、受让双方确定的实际交接方量结算,多退少补。如交割过程中受让方所交预付交易服务费不足时,应及时补足并交纳至中心指定账户后方可继续交接;如预估服务费金额超出按实际交接方量计算出的服务费,则中心在收到转、受让双方共同出具的《资产移交确认书》后将超出部分服务费金额无息退还至受让方指定账户。 7、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8、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9、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承租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