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城县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EPC(项目名称)已由临城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临城县行政审批局关于临城县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临审批投审[(略)](略)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临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临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略)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略)-(略) (略):(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略)-(略) (略):(略)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临城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即评标专家“盲抽”,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盲评”。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能出现涉及投标人名称及相关提示内容的任何信息,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进行明标评审、对技术标进行“盲评”;(2)本项目采用分散评标;(3)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临城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向河北锋莱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略)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略).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略).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略).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略).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临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锋莱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临城县岐山湖大道 (略) 号 | 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尚品 国际 7 号楼 2 单元 (略) 室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宋亚杰 | 联系人: | 楚玲锋 |
| 电话: | (略) | 电话: | (略)-(略)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 账号: | /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