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茂1号楼商服用房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金茂1号楼商服用房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常高管投备((略))(略)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熟高新产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略)%国有资金。常熟昆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常熟市兴联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金茂1号楼商服用房改造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略) 2.2 工程规模:(略) 2.3 招标范围:(略) 2.4 监理服务期:(略)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略) 2.6 标段划分:(略) 2.7 其它:(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2)拟承接本工程的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1)拟承接本工程的总监无在监工程,或者虽有在监工程,但已签合同不满3个。 3.8其它要求:(略) 3.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获取时间:(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略) 6.2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的投标工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 6.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网上发布。 8.一般说明8.1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二期招投标人入口-交易乙方”进行文件下载,在[招标公告-工程]页面上搜索项目,该项目[文件下载-交易文件下载]页面上下载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8.2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请各投标单位注意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网的通知公告《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请各投标单位及时进行注册及信息管理,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8.3注册省统一主体库前,投标人须先办理介质CA证书或移动CA证书(介质CA包括江苏数科CA(原国信CA)或CFCA,持这两种介质CA的单位无需重新办理),具体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熟市分中心“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 8.4咨询电话:(略) 9.其他说明9.1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度调整系数为:(略) 9.2根据行业管理部门相关文件规定,拟中标人须办理企业及投标人员核验,若拟中标人未能通过核验备案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9.3所有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均应为彩色扫描件。 9.4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略)](略)号)文件。 9.5本工程免收投标保证金。 9.6备注: 本次招标为金茂1号楼商服用房改造工程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监理范围内改造建筑面积约(略)平方米,其中最大单跨跨度约8.4米,改造位置为地上4-6层(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受监工程造价约(略)万元。 (略).联系方式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监督部门:(略) 监督电话:(略) (略).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略) (略).友情提示: (略).1请各投标单位注意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网的通知公告《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驱动、招投标工具更新升级的通知》。 (略).2本工程为不见面开标,常熟网上开标直播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下载地址:(略) (略).3若投标单位对本工程有异议或投诉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需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略))4号]进行异议或投诉;依法非必须招标的工程需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7部委令第(略)号)进行异议或投诉。投标单位可采用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或投诉,也可按招标文件附件中的流程在“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进行异议或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