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部及相关单位: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略)年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专题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已经发布,请各单位认真阅读通知内容及申报要求,按照要求组织申报。
一、提交申报材料时间与内容
1、申报材料时间:(略)
2、提交材料内容:
(1)纸质版:(略)
(2)电子版:(略)
二、选题方向和资助额度
专题项目的方向性选题和具体选题,主要涉及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和区域国别、满学清史、龙江特色文化等重点研究领域,研究者可自拟题目申报。
专题项目每项资助研究经费2万元,研究经费一次性拨付。
三、项目负责人申报资格
自本年度起,专题项目申报不再设置职称和学历条件,有完成课题研究所必备的身体条件和组织协调能力的项目负责人均可申报。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可申报项目,在研未结题的国家和省级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
四、科研诚信要求
1.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项课题;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课题。
2.申请人要如实填写项目《申请书》,确保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销。所列项目组成员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不予受理。
五、结项要求
本次专题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专题项目结项形式为高水平论文或具有参考价值的研究报告。以高水平论文形式结项,阶段性成果在中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以研究报告形式结项,研究报告2万字左右,其阶段性成果需在省委宣传部《智库专报》等省级以上决策咨询刊物发表不少于1篇或被市(地/厅)级以上政府职能部门转化应用并取得经济社会效益。
研究项目阶段性成果代表作被全国社科工作办《成果要报》选用刊发或在省委宣传部《智库专报》刊发并得到省部级领导批示或被有关党政部门运用转化;阶段性成果代表作以黑龙江新质生产力智库专家或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身份在《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经济日报(理论版)》《求是》等报刊公开刊发理论文章可申请免于鉴定结项。
所有成果均需正确标注项目来源、项目名称和项目批准号。
六、申报要求、材料、相关工作流程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参见附件。或到黑龙江社会科学网站(http:(略)
七、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和科研二科联系。(机关楼(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科研处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