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方式:(略)
项目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磋商单位具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提供金融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磋商单位需是中国人民银行及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略)年度认定的系统重要性银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磋商单位在江苏南京地区设立分支机构,须为江苏省一级分行或取得其授权的南京分行(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须提供法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法人或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人或负责人直接参与磋商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5. 磋商单位需为南京邮电大学已开设结算账户的银行。
6. 磋商单位若以往与学校存在合作关系,但合作协议中承诺对学校的资金投入未完全履约到位的,在报名时或磋商文件中需提供由其省级分行出具的承诺书(承诺在自承诺之日起不超过一年时限内兑付所有尚未履约的资金)。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略)
方式:(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现场纸质提交:(略)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进校报备:
进校参加磋商活动的人员,应提前进行进校报备,具体报备方法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2、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磋商小组与磋商单位进行磋商,请磋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3、本项目在南京邮电大学采购招标管理办公室官网发布公告。公告内容若有变更将通过原公告媒体发布,磋商单位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关注原公告媒体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
七、联系方式。
张老师(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