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项目内容:
服务项目需求及方案详见附件《公众责任险购买方案及需求、学校基本情况》。最高限价为(略)元(大写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含税价)。
四、资质要求:
报价单位应是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一)报价单位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省级财产保险公司或其福州地区的分支机构。
(二)报价单位在福州地区设立有分支机构。
(三)报价单位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及有关行政处罚状态。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询价,同一家法人机构不得有两家分支机构参选。
(五)报价单位财务状况、业绩要求,财务状况报价单位总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略)亿元,(略)年第四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略)%。
报价人应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一)报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到场报价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则无需),一份;
(五)报价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原件,一份;
(六)承诺书原件,一份;
(七)《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八)省级公司出具的唯一投标授权书(分支机构参与询价时提供)复印件,一份;
(九)报价单位在福州地区设立有分支机构(省公司除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一份。
(十一)报价单位总公司财务状况、业绩情况复印件,一份。
所有报名材料文件应清晰、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后装于同一信封中。
五、公示时间、地点:
(一)时间:(略)
(二)地点:(略)
(三)意向合作单位可在公示期间按本公告“第四点:(略)
六、报价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略)
(二)地点:(略)
(三)报价人需将采购项目报价单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后密封于信封中现场提交。报价内容不能漏项、不能涂改,否则做无效报价处理。
七、评审方式:
采用最低价成交法,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若最低报价相同,则抽签决定成交人。
附件:
1.公众责任险购买方案及需求、学校基本情况
2.采购项目报价单
3.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4.授权委托书
5.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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