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枞阳县综合物流园(一期)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第1次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枞阳县综合物流园(一期)规划设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略)
1.企业综合实力评分项目中类似项目是仅指物流园项目吗?产业园及工业厂房项目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略)
2.如为事业单位附属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所属事业单位为项目组成员自 (略)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同时提供该事业单位出具的投标人为其附属单位的证明材料是否予以认可?(项目团队人员综合实力评分项 ,项目组成员社保)
回复:(略)
提供投标人所属事业单位为拟委任的项目组成员,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 3 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同时提供该事业单位出具的附属证明材料。
3.快递仓库、智能云仓库、冷链仓库的建设占比。
回复:(略)
4.招标文件中关于“没收投标保证金”的相关描述均修改为“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上传本项目的“勘测定界图”,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6.更改部分以此次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文件(补充公告)内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均按上述要求进行统一修改,本招标补充文件中不再一一赘述,以补充公告附件答疑澄清文件为准制作投标文件。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及地点不变。
招标单位:(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