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执行。
2.排水管线、支线、检查井、排水收集井清扫清掏维修养护。
3.巡视人员着装整洁,有巡视标志,要熟练掌握和运用排水设施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熟练掌握巡查范围内设施数量和运行状况。
4.管沟污泥等各种垃圾废弃物的处理运输应满足国家及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
五、本项目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排水设施巡视
中标单位须对承担养护的道路排水设施配备专职巡视员和巡视交通工具,对巡视员进行基础知识教育,持证上岗,做好巡视记录,明确责任到人,网格化管理。
2、排水设施维护养护
(1)中标单位对开发区范围内排水管道及收水井、检查井进行及时疏通、检查井防坠网安装、管道及检查井塌陷抢修等,确保沟管畅通,检查井、收水井框盖完好吻合。
(2)接通知或发现检查井盖井框、排水收水箅子缺失、破损、盖错、异响等问题,应在2小时内赶到现场、设置围护,回复通知方,并在(略)小时内自行整改。
(3)发现检查井掩埋、占压等情况,应在2小时内上报,并在(略)小时内恢复。如遇特殊情况书面报告。
(4)发现排水设施一、二级防护范围内,建造建筑物、打桩、堆放超过地面限载的重物、进行深度超过管顶的开挖施工和井点降水施工等行为,以及进行爆破、钻探、打桩、顶进、挖掘、取土等剧烈破坏行为应进行制止,并及时上报。
(5)对缺失的防坠网进行安装,对井盖等设施及时,维护完成后及时归位,确保不发生松动和产生异响等问题,定期对防坠网及井盖等设施进行巡视。
(6)加强巡视及时日常维护排水设施。
3、排水收水口和总排口维修养护
(1)排水收水口附近不得有积水现象。
(2)排水收水口孔盖眼不得堵塞,排水收水口连接管不得堵塞,排水收水口完好。
(3)排水排放口八字墙或端墙外积淤不得高于出水口管底标高。排水排放口不得有损坏、倾斜。
(4)排水排放口上游淤泥应及时清理,确保淤泥不进入河道。
(5)接通知或发现部分低洼路段存在积水,应在一周内对该区域增设收水井。
4、排水收集井清扫清掏维修养护:
(1)定期清扫井周:(略)
(2)定期检查排水井的井盖是否完好、紧固。如有损坏或松动,应及时更换或紧固,以防行人或车辆坠入
(3)定期清理过滤网,确保其畅通无阻。清理时,可用软刷轻轻刷去网上的杂物和污垢,然后用清水冲洗干净。
(4)定期检查排水井连接的排水管道是否畅通。如发现堵塞或破损,应及时进行清理和修复,以防影响排水效果。
(5)在遭遇暴雨等极端天气时,应加强对排水井的监测和巡查。如发现排水井堵塞或损坏严重,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清理和修复工作,确保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5.汛期要求:
(1)汛期内对项目履约地点易积水点位安排抢险人员进行(略)小时轮班值守(包含值守人员、机械设备、车辆以及防汛所需物资警示牌、爆闪、水泵水带、封闭道路格拦、水位标尺、编制袋等抢险物资)。
(2)汛期内如遇降雨天气需安排人员对道路进行实时巡查,对道路积水点第一时间进行处置。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略)
验收程序:(略)
验收报告:(略)
组织验收主体:(略)
七、其他:
1.对采购人提出的工作要求须积极响应。
2.对中标人的安全管理要求:
(1)安全应包括正常营运及养护作业时发生事故的交通组织和安全防护。
(2)中标人在现场作业或养护时,应作出预测,采用必要的预防性安全措施。
(3)每月应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学习。
(4)养护作业的安全防护应包括养护作业机械、人员的安全防护。
(5)在进行养护作业前,应做好以下工作:(略)
1)制定周密的作业组织计划,确定合理的工作区。
2)养护人员必须是接受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和作业规程训练的,并统一穿有胸标的工作服及安全帽等。
3)检查作业标志等设置是否规范合理。
4)对养护机械、台架应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
5)占道作业期间有必要的导向警示设施。
3.对中标人保护技术资料的要求:
(1)中标人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采购人所提供的各种资料。
(2)中标人必须按采购方要求对每个养护项目制作项目基础资料。
(3)中标人在合同期满后须向采购人交回所有由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资料。
4.养护单位负责公共秩序维护管理,防止人为破坏、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5.在遇到异常情况或紧急求助时,工作人员应在(略)分钟内赶到现场采取相应措施控制局面。
6.合同履行期限:(略)
7.履约地点:(略)
8.付款方式及条件:(略)
9.热线支持:(略)
现场支持:(略)
(略). 清单内污水管线及井室清淤修复(应急)处理,参照“第三章 服务需求”执行。
(略).包括服务期内(略)等投诉平台反馈问题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回复。
(略).其他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制定相应的养护方案、包括达到养护标准的措施、内部管理制度等。另需制定安全养护、文明施工、应急处置、重大活动保障、投诉处理方案、防汛防台、防雪抗冻等专项方案。
(2)中标单位应高度重视养护工作,中标单位应按照业主方的要求派员及时参加各类养护会议。
(3)中标人须购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险,对其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和安全的定期培训,并为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在工作中引发的任何安全责任和事故,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在结算审计时,如遇到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单价中未包含服务内容的,以结算时辽宁省公布的计价定额进行结算,计价定额未规定的,甲乙双方协商以第三方审定的市场价格进行结算。(5)中标单位在服务期内,因季节性、降雨或突发事件等原因,对同一施工点位进行多次清扫清掏维修养护施工的,按实际次数和工程量进行结算。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1、本项目投标时不要求纸质投标文件,各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电子文件并录入报价,在开标时配合解密,各供应商可自行携带电子设备现场解密,也可以由公司其他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各供应商应在开标时现场提交电子文件做备份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递交,该备份文件仅在适用《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文件》相关规定时经技术鉴定并请示本级财政部门后作为评审依据。2、中标供应商在中标结果公示后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与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