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城区江北(略)号小区(火车站对面) 面积为(略)平方米地块电子竞价 交易相关说明 惠州市惠城区江北(略)号小区(火车站对面)面积为(略)平方米地块进行电子竞价交易招租,竞价方须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城分中心通过电子竞价方式按照“公开竞价,价高者得”原则,取得该物业的租赁权。 一、交易标的内容 1、位置及面积:(略) 2、租金:(略) 3、租赁年限:(略) 竞价方在竞价前已经知悉并认可委托方因《委托管护协议》而享有本合同约定土地的出租权,知悉本合同约定土地的性质及可能随时被收回等风险。 4、租赁用途:(略) 5、竞拍保证金:(略) 6、本地块以现状出租,一经报名,视为已知此出租地块的现状情况。 7、该地块面积为(略)平方平,实际可利用面积约为(略)平方米,四周道路边需做配套绿化与公共广场是由中标方投资建设,设计方案需通过惠城区人民政府小金口街道办事处审核。 二、竞拍人条件说明: 1、此次公开竞标为依法注册有效证照的法人公司。 2、曾有不按约定履行合同记录的,不具备竞拍资格。 3、曾参加过竞拍该项目后弃标的法人公司,将不得再次竞拍本项目,否则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由价高者得的原则,如原承租户未中标的,需按甲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搬迁及腾空事宜。 三、中标后相关要求的说明 1、中标方(竞得方)在(略)个工作日内与惠城区人民政府小金口街道办事处签订租赁合同。逾期未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租赁经营权。竞价方需认真阅读委托方提供的《政府储备土地临时利用合同》范本,竞得租赁标的后,必须严格按照委托方提供的合同版本签订合同,如竞价方不按照《政府储备土地临时利用合同》范本签订合同的,视为竞价方放弃竞资格,在报名时所缴纳的竞拍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双方签订正式合同时,中标方(竞价方)须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拾伍万人民币整(¥(略)元)。中标方缴纳合同约保证金等费用后,委托方给予办理退还竞拍保证金相关手续。 3、中标方(竞得方)要依法依规、文明、和谐、安全经营,自负盈亏,自主解决大小安全事务,服从委托方的管理要求统一由中标方(竞得人)并按规定缴纳经营期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经营过程中所有税费、罚款、相关消防事故纠纷责任等由竞得人全部负责。 4、中标方(竞得方)不得转租、转让合同,如违约已缴纳的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5、其他事项由委托方与中标方协商,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 如需查看标的物请致电委托方,委托方联系人:(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