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单位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含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②、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略)年5月-(略)年(略)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原件(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略)〕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略)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三、获取采购文件1.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 “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使用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数字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上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请至南京汉中门大街(略)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三楼大厅CA办理窗口((略)-(略))或南京江东中路(略)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口分中心北门外(略)室((略)-(略))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
3.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略)-(略)、(略)-(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指南,下载地址:
http:(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