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泽区(略)年公开招聘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
和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协理员体检公告
根据《迎泽区(略)年公开招聘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和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协理员的公告》要求,面试工作已结束,按照公开招聘公告流程安排,现将体检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在面试(略)分及以上考生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略)
二、体检安排
集合时间及地点:(略)
三、体检标准及费用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略)〕(略)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向参加体检人员收取。
四、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请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迟到(略)分钟及以上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近期一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一张、签字笔一支。
2.体检前三天请保持正常饮食,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一天宜清淡饮食,请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体检前八小时禁食、水。
3.体检时请勿穿戴连衣裙、连裤袜及胸口带有金属、水钻、亮片等的衣服及饰品,请勿佩戴美瞳、隐形眼镜,避免浓妆。
4.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预先告知医护人员,避免X光、CT等放射类检查;女性经期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
5.请如实告知医生既往病史,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聘用,责任自负。
6.体检过程中,参加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姓名等信息。
咨询电话:(略)
五、其他事宜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依次递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附件:(略)
附件:(略)
太原市迎泽区(略)年公开招聘
社区劳动保障和城镇居民低保工作人员领导组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