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规定,对我乡农贸市场实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镇区市场相关情况
该市场位于白石乡镇区,建于(略)年,主体为两层框架结构。市场实行整体招租,租赁期限5-(略)年,竞租底价为9万元/年,第1-5年每年租金为本次招租中标价,第6-(略)年租金每5年增幅5%。
二、招租对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个体工商户。
2、竞租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略)
3、禁止行业:(略)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5-(略)年,最终以签订合同期限为准。
四、有关管理模式的事前说明
承租后经营户对市场的改造须经兴安县白石乡人民政府审批同意,且不得破坏原有结构,不得造成消防及安全隐患,市场未尽设备和用具请自行购买、安装。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略)
2、报名地点:(略)
3、竞租人需持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报名(以法人方式竞租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并交(略)元保证金后方可参与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
六、竞租及签订租赁协议时间和地点
1、竞租时间:(略)
2、竞租地点:(略)
3、竞租方式:(略)
4、签订租赁合同:(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兴安县白石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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