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
价格说明 | 月租金 |
其他保证金处置方式 | 租赁合同签订之日前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按相当于3个月租金金额收取。 |
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按月结算,承租方应于每月(略)日前结清当月租金。 |
租赁期限 | 具体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
与出租相关其他的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2、承租方必须在接到广西交易所集团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按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的约定向广西交易所集团交纳交易服务费(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竞租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交易服务费的,须补足余款)。3、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7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完成签订租赁合同手续并足额缴纳租赁合同相关费用,超过本条约定时长出租方有权视为承租方违约,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 1、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2、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3、在竞租过程中发现竞租人资料造假,出租方和广西交易所集团均有权取消竞租人竞租资格;竞租人成交签署租赁合同后,出租方发现成交人资料造假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并按租赁合同的约定,追究其其他违约责任。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竞租方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应提供该自然人身份证。2.竞租方为个体工商户的,除提供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外,还应提供经营者的身份证。3.竞租方为企业法人、社团法人、事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合法证明文件。 4.竞租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能够按时支付租金。竞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誉和口碑,在过去3年内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出现亏损,无经济方面的犯罪或违法记录。竞租方为企业的,其股东、董事、监事、经理、财务人员应无经济方面的犯罪或违法记录(竞租方应提供承诺书)。 |
竞租所需提交材料 | 一、法人或其他组织: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广西交易所集团提供范本);2.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3.标的状况确认书;4.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能够按时支付租金;具有良好的商誉和口碑,在过去3年内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出现亏损,无经济方面的犯罪或违法记录。竞租方为企业的,其股东、董事、监事、经理、财务人员应无经济方面的犯罪或违法记录(承诺书)(非企业的无需承诺“其股东、董事、监事、经理、财务人员应无经济方面的犯罪或违法记录”相关内容);5.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6.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二、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广西交易所集团提供范本);2.身份证明文件(自然人);3.营业执照及负责人身份证(个体工商户);4.标的状况确认书;5.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能够按时支付租金;具有良好的商誉和口碑,在过去3年内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出现亏损,无经济方面的犯罪或违法记录(承诺书);6.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7.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注:(略)2、竞租人通过网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按现状招租,在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前,意向承租方应实地查看,与现场管理方联系了解标的的现状及相关费用。意向承租方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2、租赁期限:(略)3、招租经营用途:(略)4、租金按月结算,承租方应于每月(略)日前结清当月租金。并按时缴纳租金及水电费、卫生费等费用。5.租赁期内,承租方原则上不得将租赁资产整体转租或以联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变相整体转租或分租,如承租方因经营不善等原因确需转租分租时,需提交书面转租申请进行说明,在经过出租方集体决策审批,并报园区投资发展集团会议审议同意后方可转租。6.租赁合同届满前,承租户提出延期的,经出租方集体决策审批,并报园区投资发展集团会议审议同意后,可予以每次不超过3个月的租赁延期(延期不超过2次)。 7.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按所拖欠租金的万分之三/天支付违约金。承租方逾期超过(略)日未全额缴纳租金及违约金的,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提前收回房屋,出现此种情形的,出租方有权继续追缴承租方拖欠的租金及违约金,并不予退回履约保证金。8、标的建筑物多为年份较长的建筑,存在墙体破损、门窗损坏/缺失、天面漏水、内部无水电设施等问题,需承租方修缮后方可使用。9、房屋按现状交付,非房屋的主体、承重结构损坏等,在租赁合同生效后,由承租方负责维修(详见合同范本第十三条)。(略)、租赁期间因出租方企业改制、投资新的经营项目、招商引资项目或政府实行土地收储等情况,本租赁合同自行终止(详见合同范本第八十五条)。(略)、履约保证金按相当于3个月租金金额收取、水电费押金收取金额由出租方核定(详见合同范本第二十二条)、生活垃圾清运处理费按0.1元/㎡/月收取(不足(略)元/月的,按(略)元/月收取)、安全风险金按招租清单中核定金额收取;(略)、承租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租赁合同对承租方和承租资产的受让人继续有效。承租方可与所承租资产的受让人签订出租方主体变更租赁合同或权利义务转让三方合同。(略)、报名前必须前往现场查看标的现状并在报名时上传《标的状况确认书》。查看标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略)(略)、在租的原承租方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原承租方在报名时必须主张权利,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权。(略)、其他约定详见租赁合同(范本),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地址:(略) |
保证金详细情况 | 交纳金额 | 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
交纳截止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
交纳注意事项 | 1.交纳资金以到达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2.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及现场交纳现金。3.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4.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将被列入广西交易所集团和出租方的黑名单,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
账户信息 | 账户名称 | 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南宁青秀支行 |
账号 | (略) (略) (略) (略) (略) |
温馨提示:(略)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if !supportLists]1.[endif]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由广西交易所集团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原路无息退回。挂牌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if !supportLists]2.[endif]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if !supportLists]3.[endif]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1)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广西交易所集团损失的;(2)意向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3)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广西交易所集团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4)意向承租方未以不低于竞租底价应价(有其他竞租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5)意向承租方违反其在申请竞租、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6)意向承租方提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租程序的;(7)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承租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8)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9)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略))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略))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
披露附件 | 附件1:(略)附件2:(略)附件3:(略)附件4:(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