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更正项 | 原内容 | 更正内容 |
1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要求工期 |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 根据学生教学计划及宿舍腾挪安排,工期不能超过以下区段工期:(略) 第一区段((略)年(略)月-(略)年5月):(略) 第二区段((略)年5月-(略)年8月):(略) 第三区段(文昌校区:(略) 第四区段((略)年(略)月-(略)年4月):(略) |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 根据学生教学计划及宿舍腾挪安排,工期不能超过以下区段工期: 1标段:(略) 第一区段((略)年(略)月-(略)年5月):(略) 第二区段((略)年5月-(略)年8月):(略) 第三区段((略)年7月-(略)年9月):(略) 2标段:(略) 第一区段((略)年(略)月-(略)年5月):(略) 第二区段((略)年5月-(略)年8月):(略) 第三区段((略)年7月-(略)年(略)月):(略) 第四区段((略)年(略)月-(略)年4月):(略) 每个区段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各区段完工时间以区段预验收合格时间为准。 |
2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略) 评标专家分工:(略)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略) 是否远程抽取:(略) | 评标委员会构成:(略) 评标专家分工:(略)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略) 是否远程抽取:(略) |
3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略)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 1.(略)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个月内,承包人应按招标时的图纸对招标工程量清单进行核实,并向发包人报送工程量清单错漏部分(单项超过3万元以上)的工程预算书,由发包人组织进行审核,经发包人、承包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三方确认后增补作为合同总价的一部分(若增补部分超过合同价(略)%的,则需签订补充协议),承包人逾期报送工程量清单错漏的,发包人可以在项目结算后再支付。 1.(略).1如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施工图纸与招标时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如有)特征描述不符的情况,按按施工图纸和专用条款1.(略).2款的原则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 1.(略).2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在原工程数量的±(略) %以内且其影响分部分项工程费未超过2%,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除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合同约定的计算基础和费率计算进行调整外其余不予调整;因设计变更而新增的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参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招标控制价的计算方法乘以(1-让利系数)计算,具体计算的方法为:(略) 1.(略).3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超过原工程数量的±(略)%且其影响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2%,或因设计变更而新增的项目,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调整公式: (1)当S1>1.1S0时,由承包人根据本条款在递交竣工结算文件时,参照下述公式向发包人提出,由发、承包双方人员核实确认后执行。 M1=M0×(S1/S0-0.1) (2)当S1<0.9S0时,由发包人根据本条款在递交竣工结算文件时,参照下述公式向承包人提出,由发、承包双方人员核实确认后执行。 M1=M0×(S1/S0+0.1) 式中:(略) S0是承包人报价文件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 M1是调整后的结算措施项目费。 M0是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措施项目费。 | 1.(略)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个月内,承包人应按招标时的图纸对招标工程量清单进行核实,并向发包人报送工程量清单错漏部分(单项超过3万元以上)的工程预算书,由发包人组织进行审核,经发包人、承包人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三方确认后增补作为合同总价的一部分(若增补部分超过合同价(略)%的,则需签订补充协议),承包人逾期报送工程量清单错漏的,发包人可以在项目结算后再支付。 1.(略).1如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施工图纸与招标时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如有)特征描述不符的情况,按按施工图纸和专用条款1.(略).4款的原则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 1.(略).2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在原工程数量的±(略) %以内且该单项清单造价未超过合同总价2 %的,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除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合同约定的计算基础和费率计算进行调整外其余不予调整; 1.(略).3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超过原工程数量的±(略)%且该单项清单造价超过合同总价2 %以上的,超过后增加部分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以下方法调整: ①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相应综合单价按1.(略).4约定重新组价,重新组价≥原有综合单价时,执行原有综合单价,重新组价<原有综合单价时,执行重新组价。 ②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相应综合单价按1.(略).4约定重新组价,重新组价≥原有综合单价时,执行重新组价,重新组价<原有综合单价时,执行原有综合单价。 1.(略).4重新组价按下述方式执行;承包人根据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方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工程量偏差项目的单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重组价格时,有定额的套定额,并(?乘以下浮系数L=(中标价/招标控制价)x(略)%,□不乘下浮系数)计算,其中:(略) 工程量偏差引起合同约定工程量增减的,其相应项目清单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工程设备数量应相应调整,调整数量应报发包人核对。发承包双方对材料数量有争议达不成一致的,应按照相关工程的计价定额同类项目规定的材料消耗量计算。 工程量偏差引起合同价款的调整造成总价措施项目、规费、税金项目计算基础变化的,应予调整总价措施项目、规费、增值税项目费用。 工程量偏差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调整公式: (1)当S1>1.1S0时,由承包人根据本条款在递交竣工结算文件时,参照下述公式向发包人提出,由发、承包双方人员核实确认后执行。 M1=M0×(S1/S0-0.1) (2)当S1<0.9S0时,由发包人根据本条款在递交竣工结算文件时,参照下述公式向承包人提出,由发、承包双方人员核实确认后执行。 M1=M0×(S1/S0+0.1) 式中:(略) S0是承包人报价文件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 M1是调整后的结算措施项目费。 M0是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措施项目费。 |
4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 ((略))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承包人应严格按工程款专款专用执行,并使用发包人同意的专用账户(承包人的账户,由发包人指定银行开设专户)。承包人按分期形象进度节点(在每月(略)日前)报工程计量报表时,要同时向发包人报已收工程款(预付款)的使用情况,发包人有权进行核实。承包人向其派出的工程项目部收取管理费时,不得影响工程的正常施工。如果承包人违反本规定,则属承包人违约,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没收承包人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要求更换承包人项目经理或立即终止合同。 | ((略))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承包人应严格按工程款专款专用执行,并使用发包人同意的专用账户(承包人的账户,由发包人指定银行开设专户)。承包人按区段形象进度节点(在每月(略)日前)报工程计量报表时,要同时向发包人报已收工程款(预付款)的使用情况,发包人有权进行核实。承包人向其派出的工程项目部收取管理费时,不得影响工程的正常施工。如果承包人违反本规定,则属承包人违约,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没收承包人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要求更换承包人项目经理或立即终止合同。 |
5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3.5 分包 | 3.5.2 分包的确定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1)除前款约定的分包内容外,经过发包人和监理人同意,承包人可以将其他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但分包人应当经过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拒绝承包人的分包请求和承包人选择的分包人。发包人另行采购的设备安装分包,由发包人负责协调总承包人、分包人的工作,费用由总承包人与分包人协商,由分包人支付给总承包人,总承包服务费不应超过分包合同价的3%。本项目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名单详见合同附件6。 | 3.5.2 分包的确定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1)在本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除前款约定的分包内容外,经过发包人和监理人同意,承包人可以将其他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但分包人应当经过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拒绝承包人的分包请求和承包人选择的分包人。在本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发包人另行采购的设备安装分包,由发包人负责协调总承包人、分包人的工作,总承包服务费由总承包人与分包人协商,由分包人支付给总承包人,总承包服务费不应超过分包合同价的3%。本项目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名单详见合同附件6。 |
6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7.5 工期延误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略) 施工分期关键形象进度节点为: 第一期((略)天):(略) 第二期((略)天):(略) 第三期(文昌校区(略)天,柳石校区(略)天):(略) 第四期((略)天):(略)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略)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略) 施工区段关键形象进度节点为: 1标段:(略) 第一区段((略)天):(略) 第二区段((略)天):(略) 第三区段((略)天):(略) 2标段:(略) 第一区段((略)天):(略) 第二区段((略)天):(略) 第三区段((略)天):(略) 第四区段((略)天):(略) 每个区段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各区段完工时间以区段预验收合格时间为准。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略) |
7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略).4 工程进度款支付 | (略).4.1 付款周期 ①工程款原则上按完成的分期形象进度节点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合同内完成各阶段形象进度节点合同价的(略)%;合同外按完成工程量造价的(略)%(达到合同外付款条件的部分,并且相应造价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如施工单位未按照相关规定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的,工程进度款可不予支付,待施工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再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不及时申报或累计完成工程量少于进度款额度的,发包人不予支付进度款。 ②本次改造涉及(略)栋学生宿舍,柳石校区拟分成四期施工,文昌校区拟分成三期施工。 具体关键形象进度节点分期如下: 第一期((略)天):(略) 第二期((略)天):(略) 第三期(文昌校区(略)天,柳石校区(略)天):(略) 第四期((略)天):(略) 发包人可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按分期形象进度节点支付进度款。具体各阶段形象进度节点约定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形象进度节点内容可结合实际工程项目进行调整): | (略).4.1 付款周期 ①工程款原则上按完成的区段形象进度节点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合同内完成各阶段形象进度节点合同价的(略)%;合同外按完成工程量造价的(略)%(达到合同外付款条件的部分,并且相应造价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如施工单位未按照相关规定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的,工程进度款可不予支付,待施工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再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不及时申报或累计完成工程量少于进度款额度的,发包人不予支付进度款。 ②本次改造涉及(略)栋学生宿舍,柳石校区拟分成四期施工,文昌校区拟分成三期施工。 具体关键形象进度节点区段如下: 1标段:(略) 第一区段((略)天):(略) 第二区段((略)天):(略) 第三区段((略)天):(略) 2标段:(略) 第一区段((略)天):(略) 第二区段((略)天):(略) 第三区段((略)天):(略) 第四区段((略)天):(略) 每个区段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各区段完工时间以区段预验收合格时间为准。 发包人可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按区段形象进度节点支付进度款。具体各区段形象进度节点约定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区段形象进度节点内容可结合实际工程项目进行调整): |
8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略).2 竣工结算审核 | 1.本工程最终竣工结算达到《自治区本级财政投资评审实施办法》(桂财办〔(略)〕(略)号)规定的评审范围,需报自治区财政厅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本工程竣工结算金额以自治区财政厅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为准。 | 1.本工程最终竣工结算如达到《自治区本级财政投资评审实施办法》(桂财办((略))(略)号)规定的评审范围,需报自治区财政厅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竣工结算金额以自治区财政厅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为准。但若根据相关规定,本工程结算不属于自治区财政厅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评审范围,则由学校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审核,并经承包人核对确认后,最终结算金额以学校审核确认的金额为准。 |
9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略).其他要求 | 按采购需求中“其他要求”填写 |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因装修后的空气质量对居住者的健康至关重要,施工单位须保证施工过程中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符合环保标准的材料,确保材料环保;施工质量应满足设计图纸、《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略) - (略)等相关标准。竣工前首先由承包人进行室内空气质量自检,完成自检后,再报发包人进行验收,必要时由发包人邀请第三方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若因不按图施工、材料不合格、施工不规范等造成的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试验不通过,由承包人负责自费返工至检测试验通过,并承担返工后相应的检测试验费用。 |
(略)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合同附件 | 附件(略):(略) | 附件(略):(略) |
(略) | 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1标段、2标段) 2.1.3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 |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略) 施工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略)%(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略)%-(略)%,1亿元以下取(略)%-(略)%)×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略)%)+根据实时公布的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略)%(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略)%-0%,1亿元以下(略)%-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略)%)【备注:(略) 注:(略) 【注:(略) | 注:(略) |
(略) | 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1标段、2标段) 2.2.2(4)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 |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略)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略)%(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略)%-(略)%,1亿元以下取(略)%-(略)%)×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略)%)+根据实时公布的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略)%(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略)%-0%,1亿元以下取(略)%-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略)%) 【备注:(略) 注:(略) 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由评委在评标室中按照最近一期柳州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查询。【注:(略) |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略)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略)%(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略)%-(略)%,1亿元以下取(略)%-(略)%)×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略)%)+根据实时公布的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略)%(招标控制价1亿元以上取(略)%-0%,1亿元以下取(略)%-0%)×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略)%) 【备注:(略) 注:(略) 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 。 |
(略) | | 对第八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新增以下内容: 各标段施工工期按施工区段关键形象进度节点实施: 1标段:(略) 第一区段((略)天):(略) 第二区段((略)天):(略) 第三区段((略)天):(略) 2标段:(略) 第一区段((略)天):(略) 第二区段((略)天):(略) 第三区段((略)天):(略) 第四区段((略)天):(略) 每个区段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各区段完工时间以区段预验收合格时间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