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溧水区国有企业房产出租暂行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将(略)年度南京市溧水区宝塔寺休闲文化中心建筑屋面场地进行公开招租,相关内容具体如下:
一、标的情况:
1、坐落位置:(略)
2、有无房产证:(略)
3、招租面积:(略)
4、建筑年代:(略)
5、出租用途:(略)
6、附属设施:(略)
7、招租业态:(略)
8、其他说明:
(1)意向方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费用自理;
(2)不接受个人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溧水设立分公司或者全资子公司;
(3)本次出租标的以现状交付,存在一定瑕疵。出租方向意向承租方提供的基本情况说明仅供参考,须意向承租方现场确认。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房屋不利因素的影响及业态需要等其他综合因素、审慎决策。
二、租金价格及支付方式:
(1)租金底价:(略)
(2)租期(月):(略)
(3)租金支付期限方式:(略)
(4)租赁押金(万元):(略)
三、投标方式: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高投标价法。若报价相同,则按随机抽签方式决定。若只有一家投标则按投标价成交。投标文件请联系赵先生,电话:(略)
四、报名时间:(略)
五、报名地点:(略)
六、报名材料:(略)
七、开标时间:(略)
八、开标地点:(略)
九、报名条件:
1、投标人资格条件:(略)
2、投标人须承诺在“信用中国”平台无不良记录;
3、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有效的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项目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有效的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6、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略)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略)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十、投标保证金
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者需在报名时间结束前缴纳投标保证金0.(略)万元,不中标者,(略)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者需按照最后成交价的(略)%作为租赁押金,其竞标保证金转为押金,不足部分合同签订当日补足。
十一、重要事项:
1、如遇国家政策调整、规划调整需进行拆除的,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提前终止合同,对此,承租方无权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2、承租方须在确定承租资格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场地租赁合同》,若未签订,保证金不予退还。
3、本标的承租期间发生的水电费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向相关部门支付。
4、因使用需要,本标的承租期间的场地产生任何二次装修费用,由承租户自行承担,合同终止后出租方不予补偿。
5、合同期内,承租方对出租方提供的资产享有使用权必须保持设备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满自然损坏的设备,应及时上报出租方审定后报废,不得擅自处理。
6、本次出租标的为整体出租,不拆零。
十二、联系方式:(略)
十三、监督电话:(略)
???南京昱达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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