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略)〕(略)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略)〕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6.《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略)〕(略)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略)〕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略)〕(略)号);
8.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七)其他事项
1.供应商请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第六条“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提前做好线上开标准备。
2.本项目磋商在采购系统线上进行,供应商需自行了解系统磋商的要求和操作流程。未按流程操作或无法联系以及供应商自身原因错过磋商的视为自动放弃磋商,其投标无效。
3.中小企业:(略)
4.弃标须知:(略)
(八)保密要求
接收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机构、个人)凡获取本项目文件资料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所获取文件通过互联网(包括网站、云存储、社交软件、电子邮件等电子传播途径)进行公开、传播或扩散;禁止将文件向任何第三方(含其他法人实体、非法人组织及自然人等)进行披露、转让、复制或提供查阅。如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公司或个人相关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