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县气象局迁建项目施工(项目名称)已由清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清批审【(略)】(略)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清河县气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河北省清河县气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略)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略)
3.1.3其他要求:(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略)-(略) (略):(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略)-(略) (略):(略)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即评审专家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投标文件技术文件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文件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盲评”。7.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人,办理河北CA数字证书后,可直接登录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人,请按照“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略)-(略)。(3)若投标人(供应商)在使用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略)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向河北省清河县气象局、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略)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略).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略).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略).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略).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河北省清河县气象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清河县渤海北路 | 地址: | 石家庄建设南大街(略)号河北师大科技园B座(略)层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陈超 | 联系人: | 张亮、董帅虎、冯冠雄 |
| 电话: | (略)-(略) | 电话: | (略)-(略)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 账号: | /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