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沈阳桃仙国际机场第二跑道项目空管工程设计招标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民航发展基金和自筹,出资比例为民航发展基金(略)%,自筹(略)%,招标人为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招标编号:(略)
2.3服务地点:(略)
2.4招标范围:(略)
2.5设计周期要求:(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提供经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民航行业设 计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息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关于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记录并加盖公章。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4.投标登记
4.1请投标人于(略)-(略)-(略) (略):(略)
4.2资料包括: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法 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如有)、经办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 件)等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提示:(略)
5.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略)-(略) (略):(略)
6.1 (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略)-(略)-(略):(略)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略)-(略) 9时(略)分,地点为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北路(略)号白桦林国际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A)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2(B)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受理异议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开户银行:(略)
账号:(略)
户名:(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