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招租清单 |
序号 | 资产名称 | 租赁建筑面积(㎡) | 经营范围 | 挂牌价格(元/月) | 租金递增 | 租期(年) | 竞价保证金(元) | 备注 | |
1 | 北区2号楼(略)号配套用房 | (略).(略) | 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除外,同时不得经营和生产化学、化工类项目,不得经营散发刺鼻性气味等影响周边单位及生活区的正常工作、生活的经营项目。 | (略) | 前三年租金标准不递增,第四年起递增3%,每三年为一个租赁周期,同租赁周期内价格不变,以后每个租赁周期的租金单价在上一个租赁周期租金单价基础之上递增3%。 | 不超过7年(含7年;含合计不超过6个月的装修期及市场培育期) | 5,(略).(略) | 空置 | |
2 | 北区2号楼(略)号配套用房 | (略).(略) | 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除外,同时不得经营和生产化学、化工类项目,不得经营散发刺鼻性气味等影响周边单位及生活区的正常工作、生活的经营项目。 | (略) | 前三年租金标准不递增,第四年起递增3%,每三年为一个租赁周期,同租赁周期内价格不变,以后每个租赁周期的租金单价在上一个租赁周期租金单价基础之上递增3%。 | 不超过7年(含7年;含合计不超过6个月的装修期及市场培育期) | 5,(略).(略) | 空置 | |
3 | 北区2号楼(略)号配套用房 | (略).(略) | 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除外,同时不得经营和生产化学、化工类项目,不得经营散发刺鼻性气味等影响周边单位及生活区的正常工作、生活的经营项目。 | (略) | 前三年租金标准不递增,第四年起递增3%,每三年为一个租赁周期,同租赁周期内价格不变,以后每个租赁周期的租金单价在上一个租赁周期租金单价基础之上递增3%。 | 不超过7年(含7年;含合计不超过6个月的装修期及市场培育期) | 5,(略).(略) | 空置 | |
4 | 北区2号楼(略)号配套用房 | (略).(略) | 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除外,同时不得经营和生产化学、化工类项目,不得经营散发刺鼻性气味等影响周边单位及生活区的正常工作、生活的经营项目。 | (略) | 前三年租金标准不递增,第四年起递增3%,每三年为一个租赁周期,同租赁周期内价格不变,以后每个租赁周期的租金单价在上一个租赁周期租金单价基础之上递增3%。 | 不超过7年(含7年;含合计不超过6个月的装修期及市场培育期) | 5,(略).(略) | 空置 | |
5 | 北区2号楼(略)号配套用房 | (略).(略) | 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除外,同时不得经营和生产化学、化工类项目,不得经营散发刺鼻性气味等影响周边单位及生活区的正常工作、生活的经营项目。 | (略) | 前三年租金标准不递增,第四年起递增3%,每三年为一个租赁周期,同租赁周期内价格不变,以后每个租赁周期的租金单价在上一个租赁周期租金单价基础之上递增3%。 | 不超过7年(含7年;含合计不超过6个月的装修期及市场培育期) | 5,(略).(略) | 空置 | |
6 | 北区2号楼(略)号配套用房 | (略).(略) | 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除外,同时不得经营和生产化学、化工类项目,不得经营散发刺鼻性气味等影响周边单位及生活区的正常工作、生活的经营项目。 | (略) | 前三年租金标准不递增,第四年起递增3%,每三年为一个租赁周期,同租赁周期内价格不变,以后每个租赁周期的租金单价在上一个租赁周期租金单价基础之上递增3%。 | 不超过7年(含7年;含合计不超过6个月的装修期及市场培育期) | 5,(略).(略) | 空置 | |
7 | 北区2号楼(略)号配套用房 | (略).(略) | 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除外,同时不得经营和生产化学、化工类项目,不得经营散发刺鼻性气味等影响周边单位及生活区的正常工作、生活的经营项目。 | (略) | 前三年租金标准不递增,第四年起递增3%,每三年为一个租赁周期,同租赁周期内价格不变,以后每个租赁周期的租金单价在上一个租赁周期租金单价基础之上递增3%。 | 不超过7年(含7年;含合计不超过6个月的装修期及市场培育期) | 5,(略).(略) | 空置 | |
8 | 北区2号楼(略)号配套用房 | (略).(略) | 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除外,同时不得经营和生产化学、化工类项目,不得经营散发刺鼻性气味等影响周边单位及生活区的正常工作、生活的经营项目。 | (略) | 前三年租金标准不递增,第四年起递增3%,每三年为一个租赁周期,同租赁周期内价格不变,以后每个租赁周期的租金单价在上一个租赁周期租金单价基础之上递增3%。 | 不超过7年(含7年;含合计不超过6个月的装修期及市场培育期) | 5,(略).(略) | 空置 | |
9 | 北区2号楼(略)号配套用房 | (略).(略) | 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除外,同时不得经营和生产化学、化工类项目,不得经营散发刺鼻性气味等影响周边单位及生活区的正常工作、生活的经营项目。 | (略) | 前三年租金标准不递增,第四年起递增3%,每三年为一个租赁周期,同租赁周期内价格不变,以后每个租赁周期的租金单价在上一个租赁周期租金单价基础之上递增3%。 | 不超过7年(含7年;含合计不超过6个月的装修期及市场培育期) | 5,(略).(略) | 空置 | |
(略) | 北区2号楼(略)号配套用房 | (略).(略) | 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除外,同时不得经营和生产化学、化工类项目,不得经营散发刺鼻性气味等影响周边单位及生活区的正常工作、生活的经营项目。 | (略) | 前三年租金标准不递增,第四年起递增3%,每三年为一个租赁周期,同租赁周期内价格不变,以后每个租赁周期的租金单价在上一个租赁周期租金单价基础之上递增3%。 | 不超过7年(含7年;含合计不超过6个月的装修期及市场培育期) | 5,(略).(略) | 空置 | |
(略) | 北区配套用房3号楼(略)号配套用房 | (略).(略) | 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除外,同时不得经营和生产化学、化工类项目,不得经营散发刺鼻性气味等影响周边单位及生活区的正常工作、生活的经营项目。 | (略) | 前三年租金标准不递增,第四年起递增3%,每三年为一个租赁周期,同租赁周期内价格不变,以后每个租赁周期的租金单价在上一个租赁周期租金单价基础之上递增3%。 | 不超过7年(含7年;含合计不超过6个月的装修期及市场培育期) | 5,(略).(略) | 空置 | |
(略) | 北区配套用房3号楼(略)号配套用房 | (略).(略) | 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除外,同时不得经营和生产化学、化工类项目,不得经营散发刺鼻性气味等影响周边单位及生活区的正常工作、生活的经营项目。 | (略) | 前三年租金标准不递增,第四年起递增3%,每三年为一个租赁周期,同租赁周期内价格不变,以后每个租赁周期的租金单价在上一个租赁周期租金单价基础之上递增3%。 | 不超过7年(含7年;含合计不超过6个月的装修期及市场培育期) | 5,(略).(略) | 空置 | |
(略) | 北区配套用房3号楼(略)号配套用房 | (略).(略) | 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除外,同时不得经营和生产化学、化工类项目,不得经营散发刺鼻性气味等影响周边单位及生活区的正常工作、生活的经营项目。 | (略) | 前三年租金标准不递增,第四年起递增3%,每三年为一个租赁周期,同租赁周期内价格不变,以后每个租赁周期的租金单价在上一个租赁周期租金单价基础之上递增3%。 | 不超过7年(含7年;含合计不超过6个月的装修期及市场培育期) | 5,(略).(略) | 空置 | |
(略) | 北区配套用房3号楼(略)号配套用房 | (略).(略) | 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除外,同时不得经营和生产化学、化工类项目,不得经营散发刺鼻性气味等影响周边单位及生活区的正常工作、生活的经营项目。 | (略) | 前三年租金标准不递增,第四年起递增3%,每三年为一个租赁周期,同租赁周期内价格不变,以后每个租赁周期的租金单价在上一个租赁周期租金单价基础之上递增3%。 | 不超过7年(含7年;含合计不超过6个月的装修期及市场培育期) | 5,(略).(略) | 空置 | |
(略) | 北区配套用房3号楼(略)号配套用房 | (略).(略) | 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除外,同时不得经营和生产化学、化工类项目,不得经营散发刺鼻性气味等影响周边单位及生活区的正常工作、生活的经营项目。 | (略) | 前三年租金标准不递增,第四年起递增3%,每三年为一个租赁周期,同租赁周期内价格不变,以后每个租赁周期的租金单价在上一个租赁周期租金单价基础之上递增3%。 | 不超过7年(含7年;含合计不超过6个月的装修期及市场培育期) | 5,(略).(略) | 空置 | |
(略) | 北区配套用房3号楼(略)号配套用房 | (略).(略) | 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除外,同时不得经营和生产化学、化工类项目,不得经营散发刺鼻性气味等影响周边单位及生活区的正常工作、生活的经营项目。 | (略) | 前三年租金标准不递增,第四年起递增3%,每三年为一个租赁周期,同租赁周期内价格不变,以后每个租赁周期的租金单价在上一个租赁周期租金单价基础之上递增3%。 | 不超过7年(含7年;含合计不超过6个月的装修期及市场培育期) | 5,(略).(略) | 空置 | |
(略) | 北区配套用房3号楼(略)号配套用房 | (略).(略) | 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除外,同时不得经营和生产化学、化工类项目,不得经营散发刺鼻性气味等影响周边单位及生活区的正常工作、生活的经营项目。 | (略) | 前三年租金标准不递增,第四年起递增3%,每三年为一个租赁周期,同租赁周期内价格不变,以后每个租赁周期的租金单价在上一个租赁周期租金单价基础之上递增3%。 | 不超过7年(含7年;含合计不超过6个月的装修期及市场培育期) | 5,(略).(略) | 空置 | |
(略) | 北区配套用房3号楼(略)号配套用房 | (略).(略) | 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除外,同时不得经营和生产化学、化工类项目,不得经营散发刺鼻性气味等影响周边单位及生活区的正常工作、生活的经营项目。 | (略) | 前三年租金标准不递增,第四年起递增3%,每三年为一个租赁周期,同租赁周期内价格不变,以后每个租赁周期的租金单价在上一个租赁周期租金单价基础之上递增3%。 | 不超过7年(含7年;含合计不超过6个月的装修期及市场培育期) | 5,(略).(略) | 空置 | |
(略) | 北区配套用房3号楼(略)号配套用房 | (略).(略) | 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除外,同时不得经营和生产化学、化工类项目,不得经营散发刺鼻性气味等影响周边单位及生活区的正常工作、生活的经营项目。 | (略) | 前三年租金标准不递增,第四年起递增3%,每三年为一个租赁周期,同租赁周期内价格不变,以后每个租赁周期的租金单价在上一个租赁周期租金单价基础之上递增3%。 | 不超过7年(含7年;含合计不超过6个月的装修期及市场培育期) | 5,(略).(略) | 空置 | |
(略) | 北区配套用房3号楼(略)号配套用房 | (略).(略) | 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除外,同时不得经营和生产化学、化工类项目,不得经营散发刺鼻性气味等影响周边单位及生活区的正常工作、生活的经营项目。 | (略) | 前三年租金标准不递增,第四年起递增3%,每三年为一个租赁周期,同租赁周期内价格不变,以后每个租赁周期的租金单价在上一个租赁周期租金单价基础之上递增3%。 | 不超过7年(含7年;含合计不超过6个月的装修期及市场培育期) | 5,(略).(略) | 空置 | |
(略) | 北区配套用房3号楼(略)号配套用房 | (略).(略) | 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除外,同时不得经营和生产化学、化工类项目,不得经营散发刺鼻性气味等影响周边单位及生活区的正常工作、生活的经营项目。 | (略) | 前三年租金标准不递增,第四年起递增3%,每三年为一个租赁周期,同租赁周期内价格不变,以后每个租赁周期的租金单价在上一个租赁周期租金单价基础之上递增3%。 | 不超过7年(含7年;含合计不超过6个月的装修期及市场培育期) | 5,(略).(略) | 空置 | |
(略) | 北区配套用房3号楼(略)号配套用房 | (略).(略) | 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除外,同时不得经营和生产化学、化工类项目,不得经营散发刺鼻性气味等影响周边单位及生活区的正常工作、生活的经营项目。 | (略) | 前三年租金标准不递增,第四年起递增3%,每三年为一个租赁周期,同租赁周期内价格不变,以后每个租赁周期的租金单价在上一个租赁周期租金单价基础之上递增3%。 | 不超过7年(含7年;含合计不超过6个月的装修期及市场培育期) | 5,(略).(略) | 空置 | |
(略) | 北区配套用房3号楼(略)号配套用房 | (略).(略) | 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除外,同时不得经营和生产化学、化工类项目,不得经营散发刺鼻性气味等影响周边单位及生活区的正常工作、生活的经营项目。 | (略) | 前三年租金标准不递增,第四年起递增3%,每三年为一个租赁周期,同租赁周期内价格不变,以后每个租赁周期的租金单价在上一个租赁周期租金单价基础之上递增3%。 | 不超过7年(含7年;含合计不超过6个月的装修期及市场培育期) | 5,(略).(略) | 空置 | |
(略) | 北区配套用房3号楼(略)号配套用房 | (略).(略) | 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除外,同时不得经营和生产化学、化工类项目,不得经营散发刺鼻性气味等影响周边单位及生活区的正常工作、生活的经营项目。 | (略) | 前三年租金标准不递增,第四年起递增3%,每三年为一个租赁周期,同租赁周期内价格不变,以后每个租赁周期的租金单价在上一个租赁周期租金单价基础之上递增3%。 | 不超过7年(含7年;含合计不超过6个月的装修期及市场培育期) | 5,(略).(略) | 空置 | |
(略) | 北区配套用房3号楼(略)号配套用房 | (略).(略) | 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除外,同时不得经营和生产化学、化工类项目,不得经营散发刺鼻性气味等影响周边单位及生活区的正常工作、生活的经营项目。 | (略) | 前三年租金标准不递增,第四年起递增3%,每三年为一个租赁周期,同租赁周期内价格不变,以后每个租赁周期的租金单价在上一个租赁周期租金单价基础之上递增3%。 | 不超过7年(含7年;含合计不超过6个月的装修期及市场培育期) | 5,(略).(略) | 空置 | |
(略) | 北区配套用房3号楼(略)号配套用房 | (略).(略) | 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除外,同时不得经营和生产化学、化工类项目,不得经营散发刺鼻性气味等影响周边单位及生活区的正常工作、生活的经营项目。 | (略) | 前三年租金标准不递增,第四年起递增3%,每三年为一个租赁周期,同租赁周期内价格不变,以后每个租赁周期的租金单价在上一个租赁周期租金单价基础之上递增3%。 | 不超过7年(含7年;含合计不超过6个月的装修期及市场培育期) | 5,(略).(略) | 空置 | |
(略) | 北区配套用房4号楼(略)号配套用房 | (略).(略) | 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除外,同时不得经营和生产化学、化工类项目,不得经营散发刺鼻性气味等影响周边单位及生活区的正常工作、生活的经营项目。 | (略) | 前三年租金标准不递增,第四年起递增3%,每三年为一个租赁周期,同租赁周期内价格不变,以后每个租赁周期的租金单价在上一个租赁周期租金单价基础之上递增3%。 | 不超过7年(含7年;含合计不超过6个月的装修期及市场培育期) | 5,(略).(略) | 空置 | |
(略) | 北区配套用房4号楼(略)号配套用房 | (略).(略) | 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除外,同时不得经营和生产化学、化工类项目,不得经营散发刺鼻性气味等影响周边单位及生活区的正常工作、生活的经营项目。 | (略) | 前三年租金标准不递增,第四年起递增3%,每三年为一个租赁周期,同租赁周期内价格不变,以后每个租赁周期的租金单价在上一个租赁周期租金单价基础之上递增3%。 | 不超过7年(含7年;含合计不超过6个月的装修期及市场培育期) | 5,(略).(略) | 空置 | |
(略) | 北区配套用房4号楼(略)号配套用房 | (略).(略) | 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除外,同时不得经营和生产化学、化工类项目,不得经营散发刺鼻性气味等影响周边单位及生活区的正常工作、生活的经营项目。 | (略) | 前三年租金标准不递增,第四年起递增3%,每三年为一个租赁周期,同租赁周期内价格不变,以后每个租赁周期的租金单价在上一个租赁周期租金单价基础之上递增3%。 | 不超过7年(含7年;含合计不超过6个月的装修期及市场培育期) | 5,(略).(略) | 空置 | |
(略) | 北区1号楼(略)号配套用房 | (略).(略) | 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除外,同时不得经营和生产化学、化工类项目,不得经营散发刺鼻性气味等影响周边单位及生活区的正常工作、生活的经营项目。 | (略) | 前三年租金标准不递增,第四年起递增3%,每三年为一个租赁周期,同租赁周期内价格不变,以后每个租赁周期的租金单价在上一个租赁周期租金单价基础之上递增3%。 | 不超过7年(含7年;含合计不超过6个月的装修期及市场培育期) | 5,(略).(略) | 空置 | |
(略) | 北区1号楼(略)号配套用房 | (略).(略) | 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除外,同时不得经营和生产化学、化工类项目,不得经营散发刺鼻性气味等影响周边单位及生活区的正常工作、生活的经营项目。 | (略) | 前三年租金标准不递增,第四年起递增3%,每三年为一个租赁周期,同租赁周期内价格不变,以后每个租赁周期的租金单价在上一个租赁周期租金单价基础之上递增3%。 | 不超过7年(含7年;含合计不超过6个月的装修期及市场培育期) | 5,(略).(略) | 空置 | |
(略) | 北区2号楼(略)号配套用房 | (略).(略) | 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除外,同时不得经营和生产化学、化工类项目,不得经营散发刺鼻性气味等影响周边单位及生活区的正常工作、生活的经营项目。 | (略) | 前三年租金标准不递增,第四年起递增3%,每三年为一个租赁周期,同租赁周期内价格不变,以后每个租赁周期的租金单价在上一个租赁周期租金单价基础之上递增3%。 | 不超过7年(含7年;含合计不超过6个月的装修期及市场培育期) | 5,(略).(略) | 空置 | |
(略) | 北区2号楼(略)号配套用房 | (略).(略) | 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除外,同时不得经营和生产化学、化工类项目,不得经营散发刺鼻性气味等影响周边单位及生活区的正常工作、生活的经营项目。 | (略) | 前三年租金标准不递增,第四年起递增3%,每三年为一个租赁周期,同租赁周期内价格不变,以后每个租赁周期的租金单价在上一个租赁周期租金单价基础之上递增3%。 | 不超过7年(含7年;含合计不超过6个月的装修期及市场培育期) | 5,(略).(略) | 空置 | |
(略) | 北区2号楼(略)号配套用房 | (略).(略) | 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除外,同时不得经营和生产化学、化工类项目,不得经营散发刺鼻性气味等影响周边单位及生活区的正常工作、生活的经营项目。 | (略) | 前三年租金标准不递增,第四年起递增3%,每三年为一个租赁周期,同租赁周期内价格不变,以后每个租赁周期的租金单价在上一个租赁周期租金单价基础之上递增3%。 | 不超过7年(含7年;含合计不超过6个月的装修期及市场培育期) | 5,(略).(略) | 空置 | |
(略) | 北区2号楼(略)号配套用房 | (略).(略) | 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除外,同时不得经营和生产化学、化工类项目,不得经营散发刺鼻性气味等影响周边单位及生活区的正常工作、生活的经营项目。 | (略) | 前三年租金标准不递增,第四年起递增3%,每三年为一个租赁周期,同租赁周期内价格不变,以后每个租赁周期的租金单价在上一个租赁周期租金单价基础之上递增3%。 | 不超过7年(含7年;含合计不超过6个月的装修期及市场培育期) | 5,(略).(略) | 空置 | |
(略) | 北区2号楼(略)号配套用房 | (略).(略) | 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除外,同时不得经营和生产化学、化工类项目,不得经营散发刺鼻性气味等影响周边单位及生活区的正常工作、生活的经营项目。 | (略) | 前三年租金标准不递增,第四年起递增3%,每三年为一个租赁周期,同租赁周期内价格不变,以后每个租赁周期的租金单价在上一个租赁周期租金单价基础之上递增3%。 | 不超过7年(含7年;含合计不超过6个月的装修期及市场培育期) | 5,(略).(略) | 空置。实际2层,1层为专用楼梯 | |
(略) | 北区2号楼(略)号配套用房等(略)间房屋整体承租(标的1至标的(略)) | 4,(略).(略) | 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除外,同时不得经营和生产化学、化工类项目,不得经营散发刺鼻性气味等影响周边单位及生活区的正常工作、生活的经营项目。 | (略) | 前三年租金标准不递增,第四年起递增3%,每三年为一个租赁周期,同租赁周期内价格不变,以后每个租赁周期的租金单价在上一个租赁周期租金单价基础之上递增3%。 | 不超过7年(含7年;含合计不超过6个月的装修期及市场培育期) | (略),(略).(略) | 空置 | |
备注:1.以上标的面积为计算租金的标准,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2.竞租保证金与招租标的相对应,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明确填写意向标的编号。3.本次出租整体承租优先,标的(略)为标的1至标的(略)捆绑出租,在本次公告期内如有人报名标的(略),则报名标的1至标的(略)的意向承租方报名无效;如无人报名标的(略),则分拆竞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