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项目地点:(略)
4.项目单位:(略)
5.项目概况:(略)
6.项目时间要求:(略)
7.资金来源:(略)
8.项目预算:(略)
9.采购方式:(略)
二、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谈判保证金:(略)
四、综合说明
1.报价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与相关资料一起作为投标文件一式贰份,一个正本,一个副本,密封包装并加盖骑缝章,上述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封装面写明本询价项目名称,否则报价函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人需针对本次采购内容进行两轮书面报价,以两次报价最低价最终投标报价,选择性报价不予接受。报价一经确认,即表示认可我校提出的要求,且不可撤回、不再变更,否则,该投标人将被记入失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校组织的任何采购活动;
3.投标人须就供货质量、服务及完成日期做出书面承诺。
4.投标人进行报价前必须与技术人员(或项目负责人)进行详细的沟通,以了解现场的详细要求及使用方向。技术咨询请联系武老师:(略)
5.中标公告期满3日内,中标人不与学院项目负责人联系办理合同,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校方可决定重新招标或依次递补中标供应商。
6.投标供应商应合理安排参与投标时间,如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采购文件无法获取及缴费的,责任自负。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日期及获取采购文件:(略)
2.获取方式:(略)
六、报价文件递交及联系方式
1.递交报价文件时间:(略)
2.递交报价文件地点:(略)
3.联系方式:
技术咨询:(略)
报名联系人:(略)
采购监督人:(略)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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