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工程京西南旅游休闲廊道(醉美张坊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京发改(审)〔(略)〕(略)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市房山区张坊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工程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的建设地点房山区张坊镇,南白岱村、北白岱村、西白岱村、张坊村、片上村、蔡家口村、下寺村等7个村
2.2本工程的建设规模(略).(略)㎡
2.3本工程的施工计划开工日期(略)年(略)月(略)日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略)(日历天)
2.4工程建安投资(略)(万元)
2.5最高投标限价(略)(元)
2.6监理服务期(监理期限和相关服务期限)
监理期限(略)(日历天)
相关服务期限(略)(日历天)
2.7工程建设内容及监理范围京西南旅游休闲廊道(醉美张坊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图纸中包括全部工程内容的监理服务,主要包含慢行系统包括新建(略)公里休闲步道和骑行道,沿线种植乔灌木及草本地被等;休憩节点设施包括新建1处观景平台、5处综合驿站等;配套服务设施包括新建休憩座椅、垃圾桶、旅游标识标牌、警示牌、普通路灯等,同步配套给排水和配电设施等。
2.8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监理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
3.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3.5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未被取消,且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
3.6分标段的招标项目最多允许中标标段的数量要求: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划分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标段要求:
3.7本工程不是政府采购项目。
3.8其他要求:(略)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相关名单。投标人及其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良好的园林绿化行业从业信用记录。
4.2本次招标不采用信用标评审。
4.3其他要求:(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与且符合本公告第3条规定的资格条件,方可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5.2凡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在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略)号(略)室领取招标技术资料。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当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上传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投标人应保留回执。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东王庄小区(略)号,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三层(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确定的开标室为准)(开标地点)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同时在/上发布。
8.联系方式
区分自行招标还是委托招标来显示相应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