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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广州市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指引》等相关工作指引,结合长岭街道养老服务实际情况,拟通过公开征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运营的形式,推进我街道社区养老服务项目正常开展。
一、项目名称
长岭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运营项目
二、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年度最低服务人次 | 项目采购预算 |
长岭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运营项目 | 暂定(略)年1月1日-(略)年(略)月(略)日(具体服务期限以财局批复为准) | (略) 人次 | 暂定人民币(略).5万元(具体预算以财局批复为准) |
1.详细要求请参阅公告附件一、附件二;
2.合格的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采购内容进行报价。
3.响应文件提交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三、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略)
3.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递交要求
1.响应递交时间:(略)
2.响应递交截止时间:(略)
3.响应递交地址:(略)
4.递交联系方式:(略)
5.递交资料要求:(略)
五、中标单位确定
长岭街道评标小组根据根据供应商递交的资料进行评审,符合相关要求且评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
六、注意事项:
经评标小组评定,提交街道党工委会审定中标单位后2个工作日内,由长岭街办事处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附件一:(略)
附件二:(略)
长岭街道办事处
(略)年(略)月(略)日
正文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