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
1.项目概况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略)
1.1.2建设地点:(略)
1.1.3 项目基本情况:(略)
1.2工期要求:(略)
1.3 招标范围:(略)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不得少于5人,即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2.4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或环保工程相关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市政工程或环保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2.6施工员具有有效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质量员具有有效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有效的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7要求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完成过1个市政综合工程施工业绩。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购资格预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即通过审查的合格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
4.资格申请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时间:(略)
4.2 递交资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人,须递交投标人法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人,须同时递交法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3)投标人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相关证书及社保证明;
(5)类似工程业绩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复印件(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或盖章确认)或者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签字或盖章认可);
上述资料须满足本公告第2条资格要求,且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不合格。
4.3 递交地址:(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2日登录湖南建投集中采购履约平台(网址:(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2日(略):(略)
6.2递交方式:(略)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4如投标人线下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与集中采购履约平台上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不一致,则被视为无效投标。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