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病理科医疗专项,项目地址位于 绍兴市上虞区 。项目业主为 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资金来源为区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代理机构为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病理科医疗专项的主要内容为包含样本接收、快速冰冻、取材、标本储存、脱水间、包埋、切片、晾片、染色封片、细胞室、HPV、免疫组化一、免疫组化资料室、暗室、预留实验室装饰、强电、固定家具以及通风柜、取材台;整个科室的暖通、通风系统机组及空调配电、自控系统(详见清单以及技术要求)。本次造价约(略)万元,工期为合同签订后(略)日历天,并需配合标段五项目的整体同步竣工。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1、投标人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投标人自(略)年7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承揽过单项合同金额在(略)万元及以上的病理科实验室建设项目。项目业绩要求:(略)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中国建造师网”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能查询到注册信息; 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提供近期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若为离、退休返聘人员,仅需提供离、退休证明材料;若为事业编制人员,提供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若曾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但已进行更换的,应提供项目发包人及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督机构批准同意更换的有效证明文件,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负责人均视为“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证明材料需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不作为评标依据。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报名时间、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上虞区基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 4、未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办法请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五、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略)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备注:(略) 招标人:(略) 招标人地址:(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略) 招标代理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 年(略) 月 (略)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