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人民医院上层空气照射紫外线灯院内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来宾市人民医院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点(略)分前(北京时间)按要求报名后获取采购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采购方式:(略)
(四)采购需求:(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中具备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供应商及其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供应商对本采购项目内容进行分包和转包。
三、报名要求及获取采购文件
(一)时间:(略)
(二)地点:(略)
(三)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经办人联系方式:(略)
(四)报名方式:(略)
(五)采购文件获取:(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开启
(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略)
(二)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规定,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来宾市人民医院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
来宾市人民医院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