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公开挂牌出让
公告
汕公资海分网挂〔(略)〕(略)号
我中心受海丰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决定以网上公开挂牌的方式出让以下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标的
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位于海丰县可塘镇SW-HF-(略)-(略)-(略)-(略)地块,面积(略)平方米,用途为商业用地(兼容二类城镇住宅用地,计容建筑面积<(略)%),使用年限商业(略)年,住宅(略)年。
二、用地规划要点
该宗国有建设用地建筑容积率<4,绿地率>(略)%,建筑密度≤(略)%,建筑高度≤(略)m(不含屋面水池、梯间)。具体规划条件详见《海丰县规划条件通知书》(海自然资规条〔(略)〕第(略)号)。
三、公告及挂牌竞价时间
公告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9日(略)时止,挂牌竞价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
四、竞买人资格条件和要求
1.该地块范围有建筑物,地上建筑物包含办公楼、宿舍楼、值班室及配套,合计建筑面积(略).(略)㎡,建筑物与土地一并出让(建筑物出让价格另计,不列入土地出让价格);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得人应当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竞得后需提供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等),申请人必须单独申请;
3.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略)
4.地上建筑物挂牌底价为(略).(略)万元,地上建筑物出让价款必须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次日起1个月内另向财政专户缴交(工行海丰支行:(略)
5.该块土地如有溢价,溢价部分全部为土地溢价;
6.宗地交付后1年内必须动工,建设时间为2年,否则按闲置土地处置;
7.竞得人要严格按照《汕尾市全面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发证”工作方案》相关规定,落实“交房即发证”主体责任及相关要求。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归还、施工许可等相关要求和建设时序进行开发建设,经联合验收合格或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相关税费全部缴清的新建商品房项目,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代办《不动产权证书》,以购房者直接交付个人商品房《不动产权证书》,实现“交房即交证”;
8.目前该宗地为政府储备用地,地上涉及建筑物为国有资产。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并出让,竞得人须同时竞得国有建筑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所有权,地上建筑物须按照规划条件、有关规范完善设计和相关报批报建手续。
五、相关竞买要求和办法
1.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起始价(略).(略)万元,竞买保证金按总底价价款(略)%缴交((略).(略)万元),竞买每次递增(略)万元。
2.具体竞买要求和竞买办法详见本次交易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公开挂牌出让须知》,竞买申请人可登陆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土地与矿业权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浏览相关信息(网址:(略)
六、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银行账号:(略)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