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自然资规告字[(略)](略)号
经青阳县人民政府批准,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以下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地 块 位 置 | 面 积 (平方米) | 起始价 (万元) | 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 准入产业类别 | 投资强度 (万元/亩) | 出让 年限 (年) |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 加价 幅度 (万元/次) | 交地 方式 | 不动 产单 元号 |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高度(米) | 绿地率 |
青(略)-(略)号 | 丁桥镇南部片区峰艺工贸南侧地块 | (略).(略) | (略) | 二类工业用地 | ≥1.0 | ≥(略)% | ≤(略) | ≤(略)% | 标准化厂房 | (略) | (略) | (略) | 1 | 净地 | (略)GB(略)W(略) |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除法律规定者外),不接受自然人竞买。参加竞买的方式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竞买人属联合竞买的,须出具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并明确以一个法人的名义参加。青(略)-(略)号地块需由县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县生态环境分局按照出让地块预先设定的项目准入条件和环保要求出具审查意见;竞买人凭此审查意见及相关资料向我局提出竞买申请。
三、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即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四、申请人可于即日起日至(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一是若符合竞买条件的申请人数超过二人(含二人)的,采取拍卖方式出让。
二是若符合竞买条件的申请人数为一人或无人申请的,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我局将继续受理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五、本次公开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出让地块均设置保留底价,竞买申请人的报价低于保留底价的不成交。
六、公开出让的时间和地点
1、拍卖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略)
地点:(略)
2、挂牌出让报价时间和地点:
时间:(略)
地点:(略)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青(略)-(略)地块竞得人在出让成交后七日内与丁桥镇人民政府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
(二)竞买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前,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书面提出。竞买申请人一旦递交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和出让宗地现状无异议。
(三)若挂牌出让报价时间截止时,有竞买申请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五)付款方式:(略)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人:(略)
开户单位:(略)
开户行:(略)
查询网址:
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略)
青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略)
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