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自然资规告字〔(略)〕(略)号
经东至县人民政府批准,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东流镇东流港区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不动产 单元号 | 宗地名称 | 土地 位置 | 土地 用途 | 土地 面积 (m2) | 出让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次) | 出让 年限 (年) | 规划指标要求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池东自(略)-1 | (略)GB(略)W(略) | 东流镇东流港区地块 | 东流工业集中区 | 物流仓储用地 | (略).(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0.(略)以上,2.(略)以下 | (略).0%以上,(略).0%以下 | (略).0%以下 |
本次出让宗地以净地条件为准,宗地规划按宗地规划设计条件以及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法定工作日)到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领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法定工作日)到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进账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挂牌出让报价时间和地点
时间:(略)
地点:(略)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出让活动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电子邮件等形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
八、联系电话:(略)
开户单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