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HTQ-TDPM(略)
经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批准,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受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委托,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略)号令)等相关规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HTQTC((略))1号 | 宗地总面积: | (略)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玉溪市红塔区高铁新城片区 |
出让 年限: | (略); (略)年 | 容积率: | ≤1.5 | 建筑密度(%): | ≤(略)% |
建筑限高 | ≤(略)米 |
绿地率(%): | ≥(略)% | 土地用途明细: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小学用地(略)平方米)、交通运输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略)平方米)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略) |
保证金: | (略)万元 | 起始价: | (略)万元 | 加价幅度: | (略)万元的整数倍 |
拍卖开始时间: | (略)年(略)月9日(略):(略) |
备注: | 1、其他设定条件按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出具的《云南省用地规划条件(建筑类)》(略)年(红塔区)第9号文件的要求执行。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竞买人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不得报名竞买同一宗地。
2、只可单独竞买,不得联合竞买。
3、同一竞买申请人只能提交一次竞买申请(同一法定代表人视为同一名竞买申请人,申请人提交预申请、书面申请及交纳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必须一致)。
4、凡存在拖欠土地价款或者土地出让金、囤地炒地、不严格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违反土地出让相关规定或有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与竞买。
5、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http:(略)
(三)拍卖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
1、凡有意参加的竞买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2、竞买人必须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如没有CA数字证书,须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略)
3、办理CA数字证书窗口:(略)
(四)交纳竞买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
开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 号:(略)
2、竞买保证金交纳方式只接受转账或电汇。
3、竞买保证金的交纳由竞买人从基本账户中自行转账到玉溪市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
4、竞买保证金收取截止时间为:(略)
5、竞买保证金线下交纳,换取收据方式:(略)
6、竞得人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足成交价款总额(略)%的,必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日内补足。
(五)拍卖成交确认方式
1、竞买人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略)
2、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3、竞买人按照公告约定以竞价阶梯的方式进行竞价,初次应价后的每次增价应比当前最高有效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或其整数倍。
4、竞买人应当谨慎竞价,竞价一经提交并经电子交易平台记录即视为有效竞价,不得撤回。
5、参与竞买人数不设限制。报价不低于底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拍卖成交,竞价期间出价最高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六)竞买资格确认
1、在系统报名时,请竞买人在附件处上传资格所需材料审核,资格审查通过后,竞买人方可参与竞买活动。(注意:(略)
2、竞买人在参与土地交易活动时使用虚假资质或存在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限制或禁止参与土地竞买等情形时,一经查实,不予退还保证金,相关行为要进行公告并录入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
(七)拍卖时间、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略)
HTQTC((略))1号地块:(略)
(八)注意事项及联系方式
1、竞买人自行踏勘出让地块,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2、联系地址:(略)
3、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名称、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注意:(略)
4、联系人:(略)
王敬元、罗永芳:(略)
红塔区自然资源局:(略)
(略);
(略);
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略)年(略)月(略)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