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罗江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德市罗公资土拍公〔(略)〕2号
经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批准,德阳市罗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万安南路与黎明南路交会处西南侧的万安LJ-2-3-(略)-1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组织由德阳市罗江区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主要指标要求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设计 主要指标 | 土地开发程度 | 出让年限 | 拍卖起始价(万元/亩)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万安南路与黎明南路交会处西南侧的万安LJ-2-3-(略)-1号地块 | (略).(略)平方米(折(略)亩)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可兼容部分商业用地,兼容比例不超过(略)% | 1.0<容积率≤2.5;建筑密度≤(略)%;建筑高度≤(略)米;绿地率≥(略)% | 详见规划条件(德罗规条[(略)](略)号) | 住宅(略)年,商业(略)年 | (略) | (略) |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略)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二)限制条件:(略)
(三)按宗地出让文件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3日(略):(略)
(四)宗地竞买特殊要求:
1.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缴款:
(1)土地出让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定金,受让人必须在(略)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退还定金。
(2)根据《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德阳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德建发〔(略))(略)号〕,受让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 (略)%,剩余土地价款可在1年内分期缴纳,分期缴纳时不支付利息。
2.责任:
(1)延期支付出让价款的,每延期1日按应支付款项的1‰收取违约金。
(2)延期开工、竣工的,每延期1日按出让价款总额1‰收取违约金。
(3)违反土地使用条件的,出让人按出让价款总额1‰收取违约金,且出让人有权无条件收回宗地使用权后再行出让。
3.其他要求:
(1)未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全部价款及违约金的,不得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也不得按出让价款缴纳比例分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2)土地出让后,原则上不允许调整既定规划条件,确需调整土地用途、容积率指标的,必须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
(3)宗地为现状出让(包括所有的挖填方),宗地内所有的管线都不属于出让人拆迁的范围,均由宗地竞得人自行承担费用进行拆迁。
三、意向竞买人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https:(略)
四、意向竞买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略)年(略)月3日(略):(略)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将在(略)年(略)月4日(略):(略)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宗地拍卖起始价为(略)万元/亩,首次加价幅度为1万元/亩/次。
(二)本次拍卖采取无底价方式,初次报价不低于起始价,按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竞得人。
(三)本次拍卖采取拍卖会议现场举牌报价方式竞价。
(四)本次土地交付时间详见《拍卖出让须知》。
七、联系方式
(一)德阳市罗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略)
(二)德阳市罗江区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人:(略)
德阳市罗江区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德阳市罗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年(略)月(略)日
万安LJ-2-3-(略)-1号地块宗地图.pdf万安lj-2-3-4须知.pdf万安lj-2-3-4公告.pdf万安LJ-2-3-(略)-1号地块规划条件.pdf万安LJ-2-3-(略)-1号地块红线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