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商登高速青州大道出入口新建工程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和统计局(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办公室)以《关于商登高速青州大道出入口新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郑港经发投资〔(略)〕(略)号)批准建设,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交通运输和枢纽经济发展局以《关于商登高速青州大道出入口新建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郑港交审〔(略)〕(略)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商登高速青州大道互通立交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2.2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具体工程内容详见下表:
标段号 | 工程地点 | 工程内容 | 计划工期 |
SG-1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冯堂办事处、大营镇、岗李乡境内,商登高速与规划青州大道交叉处 | 全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房建工程、绿化工程、临时工程等所有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自开工令下发之日起8个月(以发布开工令时间为准),缺陷责任期(略) 个月(自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相应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http:(略)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满足上述资质要求即可)
3.1.2业绩要求:
①投标人近5年((略)年(略)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交(竣)工日期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工程(含大桥)施工,且质量验收合格。
②投标人近5年((略)年(略)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交(竣)工日期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且质量验收合格。
③投标人近5年((略)年(略)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交(竣)工日期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略)平方米高速公路房建工程施工,且质量验收合格。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满足上述业绩要求即可)
3.1.3财务要求:(略)
3.1.4项目经理要求:(略)
项目总工程师要求:(略)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各成员单位应具备与其承担工程内容相适应的资质。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略)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1.4.4项所列的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且最新信用评价等级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的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包含联合体各成员)。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略)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5.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略)
5.5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单独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
评标方法:(略)
中标候选人数量:(略)
中标候选人推荐规则:(略)
中标候选人核查标准和办法:(略)
定标地点:(略)
定标方法:(略)
定标要素:(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箱:(略)
监督部门:(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年(略) 月(略)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