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清政务地挂出〔(略)〕(略)号
经批准,受清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委托,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通过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挂牌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具体四至范围:(略)
(二)该地块已完成征收补偿安置等工作,权属无争议,界址清晰,现状已为“净地”。开发程度为红线边“五通”,红线内场地基本平整。出让地块的用水、用电及雨水排放、排污等须由竞得人向各管线的经营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与地块外主管线接引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宗地 编号 | (略)GB(略) | 宗地面积(平方米) | (略).(略) | 宗地 坐落 | 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辖区内 |
出让 年限 | 住宅用地(略)年、商服用地(略) | 容积率 | 1.0<容积率≤2.5 | 建筑 密度 | 建筑密度≤(略)% |
绿地率 | 绿地率≥(略)% | 建筑限高(米) | ≤(略) | 土地 用途 | 二类城镇住宅兼容商业用地(规划用地性质:(略) |
投资 强度 | / | 保证金 | (略)万元 |
起始价 | (略)万元 | 加价幅度 | (略)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 9时 | 挂牌截止时间 | (略)年(略)月9日(略)时 |
基础设施配套 | 通路、通电、通讯、通给水、通排水 | 是否土地平整 | 是 | 排污设施状况 | 红线边已敷设接驳市政排污设施的排污管道 |
排污设施状况说明 | / |
备注 | 1.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略)日内,由清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向受让人按现状现场移交土地。2.项目建设时间设定为3年,自交地后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3.受让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略)天内一次性付清剩余土地出让价款(一次性付清剩余土地出让价款=总出让价款-竞买保证金,且若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前不足(略)天的,须于(略)年(略)月(略)日前一次性付清)。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持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得人须注册成立公司,若在竞买前未注册公司的,在竞买申请前须办理公司核准登记手续,可凭广东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自主申报企业名称相关资料报名参加竞投。
(二)对发现并核实竞买申请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竞买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购置活动:(略)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略)年(略)月7日至(略)年(略)月5日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5日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5日(略)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交易系统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交易系统进行。
(略)GB(略)号地块挂牌时间:(略)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接受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及口头的竞买申请和报价,挂牌时间截止时不转入现场竞价。
(二)竞买人可以使用数安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数字证书、粤企签移动数字证书(以下简称:(略)
(三)在挂牌期限截止前,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参与交易的,网上交易系统启动5分钟限时竞价程序,并按规定确定竞得人。
(四)其他事项
1.出让地块挂牌出让文件可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浏览、下载。
2.本次出让地块按现状条件出让,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3.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
4.受让人应按照《清远市清城区(略)GB(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审定通知书》和《规划条件通知书(非工业类)》(案卷编号:(略)
5.地块公共配套设施情况:(略)
6.网上挂牌交易竞价活动结束次日(工作日)内,竞得人凭打印《网上竞价结果通知书》等资料向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提交竞得人资格审查申请;竞得人在取得《竞得人资格审查通知书》次日(工作日)内向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成交确认书》;竞得人在取得《成交确认书》次日(工作日)内向清远市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成交确认书》签订后十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应承担相应责任。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请竞得人自行向清远市自然资源局了解。
7.竞买申请人如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所列条件有疑问的,应向清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提出。
8.联系方式
(1)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网上交易系统网址:(略)
(2)清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
联系电话:(略)
(3)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略)
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
(略)年(略)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