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张经自然规出告字[(略)]5号
经张家口市解决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工作专班办公室批准,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公开公告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if !supportLists]一、[endif]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编号 | 宗地位置 | 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设计条件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略)-Z(略)补办 | 长宁大街南侧 | (略).(略)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略)) | (略)年 | >1且≤2.(略) | ≤(略)% | ≥(略)% | ≤(略)米 | (略).(略) |
备注 | 以上宗地属于解决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项目,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 |
二、申请人范围:(略)
请参加,但欠缴土地出让金和因企业原因产生闲置土地的单位及个人不得参加竞买;不接受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个人参与竞买。
三、竞买资格的取得:(略)
四、获取出让文件:(略)
五、出让方式及公开出让时间:(略)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具体规划要求以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为准。
2.申请人须自行踏勘出让地块。
3.竞得人应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内容进行建设。
4.本次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5.公示期及公示内容以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为准。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开户单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年(略)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