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1.上述宗地土地用途为B1-商业用地,总计容建筑面积≤(略)平方米。其他规划条件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合川规资条件〔(略)〕(略)号)执行。 2.建设项目除整体转让外,其余形式的转让应征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3.该宗土地成交后,土地价款缴纳方式为分期缴纳,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土地成交价款的(略)%,剩余成交价款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略)个月内缴清。超过缴款期限未付清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不退还合同定金。 4.交地时间为缴清成交价款后(略)个月内交地,竞得人须自交地之日起(略)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略)个月内竣工。 5.该宗地出让起始价为(略).(略)万元(土地单价(略)元/平方米),竞价增幅为(略)元/平方米。 6.地块内如涉及地下文物保护,所需费用及办理手续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基本建设前请与有考古发掘资质的单位联系,对用地范围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地下文物具有不可预见性,若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发现地下文物,应立即停工,保护现场,及时向区文化旅游委报告。 7.该宗地内涉及占用林地,竞得人在宗地动工开发建设之前自行办理使用林地相关手续,严禁未批先用,违者将依法查处。 8.竞得人必须按环保部门要求完成环保手续后才能动工建设。 9.竞买须知详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