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蕲自然拍告字〔(略)〕(略)号
经蕲春县人民政府批准,委托湖北华(略);拍卖有限公司承担以拍卖的方式对下列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 位置 | 面积 ((略);) | 用途 | 规划指标 | 年限 (年)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准备金(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 率 |
(略)-(略) | 蕲春县(略)年度第(略)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1-1号地块 | 城南现代服务区,漕河镇八斗地村、豁口社区,纬八路与南阳一路交汇处 | (略).(略) ((略).(略)亩) | 居住用地 | 1.0- 1.1 | ≤(略)% | ≥(略)% | 商业(略) 住宅(略) | (略).(略) | (略) | (略) |
注:(略)
二、竞买人范围及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竞买要求
竞买人须提交竞买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以及竞买准备金,承诺遵守交易须知、交易规则等要求,方可参加拍卖活动。
四、拍卖文件的获取
竞买人可于(略)年(略)月6日至(略)年(略)月(略)日到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蕲春县国土资源市场交易中心领取拍卖出让文件(节假日除外)。
五、竞买申请
竞买人可于(略)年(略)月6日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前,向湖北华(略);拍卖有限公司或蕲春县国土资源市场交易中心提出竞买申请,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与准备金,办理竞买手续。
缴纳竞买保证金与准备金的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经资格审查,竞买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与准备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略)年(略)月(略)日8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六、拍卖时间及地点
拍卖时间:(略)
拍卖地点:(略)
七、其它有关事项
(一)本次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由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出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二)此次出让地块为有底价出让,供地条件为现状;
(三)拍卖出让成交价款中不包括耕地占用税、拍卖佣金、公证费和其他相关税费;
(四)拍卖成交后,竞得人持成交确认书(略)个工作日内到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用地手续;
(五)本公告在中国土地市场网、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未尽事宜详见出让地块拍卖文件,以本次拍卖文件为准。
八、竞买保证金和准备金开户银行
(一)保证金交纳银行账户
1、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蕲春支行
银行账号:(略)
开 户 名:(略)
2、中国农业银行蕲春市府大道支行
银行账号:(略)
开户名:(略)
(二)竞买准备金
开 户 名:(略)
开户银行:(略)
银行账号:(略)
九、联系方式
(一)蕲春县国土资源市场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联 系 人:(略)
(二)湖北华(略);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联 系 人:(略)
十、交易平台
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壁大道天禧孵化园A座3楼交易大厅)
监督电话:(略)
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年(略)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