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利自然资规告字〔(略)〕(略)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经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政府批准,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挂牌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此次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亩)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 增价幅度 (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化率 | 建筑 高度(米) |
LXGT[(略)](略) | 文州路南侧、科技路东侧 | (略).(略) | 工业 | ≥1.2 | ≥(略)% | ≤5% | | (略) | (略) | (略) |
[特别提示]:
出让地块的实际使用面积以土地登记时的实际测量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竞买人只允许单独申请,不允许联合竞买。
申请人可于(略)年(略)月3日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前到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在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略)
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发布后至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前,应对拟申请竞买地块现场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接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有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二)该地块按照“标准地”出让,亩均税收、投资强度应不低于《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开发区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工作指引((略)年版)的通知》(皖发改地区〔(略)〕(略)号)相关指标要求,能耗及生态环境保护应满足相关行业要求。
(三)该地块竞得人须按照县经开区工业项目规委会审议通过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规划建设,此款由县经开区管委会负责监管落实。
(四)竞得人在竞买成交后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其中地块成交总价款的(略)%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
(五)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略)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需同时与经开区管委会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在项目落地后,经开区管委会依据《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对项目进行跟踪管理。
(六)土地交付:(略)
(七)动工及竣工时间:(略)
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略)
户名:(略)
账号:(略)
开户行:(略)
户名:(略)
账号:(略)
开户行:(略)
户名:(略)
账号:(略)
开户行:(略)
(略)年(略)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