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高自然资规拍告字[(略)](略)号)
经高阳县人民政府批准,高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if !supportLists]一、[endif]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平方米) | 用地性质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米) | 出让 年限 (年) | 拍卖起始价(万元) | 土地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 (万元) |
(略)-(略) | 高阳县中医医院北侧,纬六街(裕康街)东、经三路(恺阳路)南 | (略).(略) | 商业用地 | ≤2.0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2 | (略).2 | (略)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略)年(略)月5日至(略)年(略)月(略)日到河北新陆拍卖有限公司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略)年(略)月5日至(略)年(略)月(略)日到河北新陆拍卖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拍卖公司将在(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在高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缴纳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二)本次出让地块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邮件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
(三)本次拍卖出让的地块设有出让底价。
(四)指标要求以规划条件为准。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
(六)本次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高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开户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
银行账号:(略)
高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河北新陆拍卖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