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张公共资源出告字[(略)](略)号
经张家口市解决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工作专班办公室批准,张家口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决定公开出让以下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宗地位置 | 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估价报告 备案号 | 出让 年限 | 规划设计条件 | 起始(叫)价(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 | 绿地率 |
(略)-Z(略)(补办) | 建设东街北侧 | (略).(略)(7.(略)亩)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略)) | (略)BA(略) | (略)年,自竞拍取得土地之日起计算 | 大于1.0,不大于1.(略) | 不大于(略).1% | 不高(略).(略)米(最终需满足军、民航限高要求) | 不小于(略)% | (略).(略) | (略) | (略).(略) |
说明 | 该宗地属于解决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项目,具体事宜详见公开出让文件。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略)年(略)月5日至 (略)年(略)月(略)日(上午9:(略)
五、竞拍方须在竞拍前取得桥东区政府同意后方可参与竞拍。申请人可于(略)年(略)月6日至 (略)年(略)月(略)日(上午9:(略)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张家口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和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 (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六、张家口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略)年(略)月(略)日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9:(略)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具体规划要求以张家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的相关要求为准。
2、土地出让成交后,竞得人按成交确认书约定时间与张家口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出让价款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
3、申请人须自行踏勘出让地块。
4、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竞买申请。公开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并书面通知已报名的申请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略)
市交易中心联系电话:(略)
桥东区重点办联系电话:(略)
户名:(略)
开 户 行:(略)
账 号:(略)
二0二五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