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的资产过户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等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2.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及地方限购政策文件的要求,需自行向房产登记管理部门核实条件。因不符合限购条件,成交后无法办理过户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意向受让方应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标的资产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参加本次转让交易活动一旦参与报名,视作意向受让方对标的现状、公告信息等无异议。 3.本次标的资产按现状交易。转让方与交易机构对转让标的使用性能、外观不作保证。意向受让方应实地查看房产现状,房产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应以登记机关发证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成交价格。 4.自交付或视为完成交付之日起,受让方对交易标的行使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应承担起交易标的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各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用的支付和房屋灭失毁损的风险承担。 5.标的资产权利性质为划拨,权利性质由划拨用地变更为出让用地所涉及的手续及土地出让价款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 6.其他披露事项详见江苏苏信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苏信估咨字[(略)]第(略)号、苏信估咨字[(略)]第(略)号、苏信估咨字[(略)]第(略)号、苏信估咨字[(略)]第(略)号、苏信估咨字[(略)]第(略)号)。 特别提示:(略) |